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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通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6-04 10:00:00 | 来源:
公安监管字〔2018〕18号

各安监站、相关企业:
    现将《吉林省安全监管局 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的通报>的通知》(吉安监管危化〔2018〕1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相关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根据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和夏季气候特点,认真开展防汛、防高温、防雷等隐患排查整改。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全员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全员风险管控责任,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附件:吉林省安全监管局 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公主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
公安监管字18号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