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监管字〔201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周密筹划,精心准备,认真贯彻落实。
公主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0日
公主岭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逐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企业和规模以上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情况;
2. 应急演练和分析评估情况;
3. 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建立、人员配备情况;
4. 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5.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监控及日常管理情况。
三、检查方法
采取企业按照检查内容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自查与整改工作,市安监局抽查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时间安排
执法检查活动3月1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31日。各类企业按照检查内容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4月1日-7月30日。市安监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抽查,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企业和规模以上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阶段,8月1日-8月31日。市安监局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督办落实。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此次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执法检查作为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任务与目标,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此次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自主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和资料台帐,强化应急救援实战化演练效果,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三)规范执法程序,严查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要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根据检查结果依法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要求其整改,并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和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及时调查取证,依法立案查处。对经停产、停业整顿治理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四)加强跟踪指导,逐步实现“四进”。市安监局要加强企业自查、整改后的跟踪指导,确保企业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督促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应急管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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