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主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的公示

关于公主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资金使用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2020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022号)、《吉林省2021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11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主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公主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2021年资金使用方案》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公开招投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相关项目实施企业,并通过电商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验收,现按照合同约定对实施企业拨付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如下:

项目明细

项目实施企业

合同

总额

 

拨付金额

(补贴金额)

 

拨付

比例

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吉林省隆美商贸有限公司

49.722

12.4305

25%

82个村级服务站建设项目

公主岭市金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9.668

39.8672

40%

 

O2O体验店项目

吉林省吉客商贸有限公司

16

40%

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

公主岭市鑫航职业培训学校

12

30%

总计

80.2977万元

 

以上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2815日前,将相关材料书面报送至市商务局。异议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单位:公主岭市商务局

     址:公主岭市河南街道庆丰街206

     话:0434-6099700  

公主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 (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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