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主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资金使用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2020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0〕22号)、《吉林省2021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1〕1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主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公主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2021年资金使用方案》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公开招投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相关项目实施企业,并通过电商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专家联合验收,现按照合同约定对实施企业拨付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如下:
项目明细 |
项目实施企业 |
合同总额 (万元) |
拟拨付金额 (补贴金额) |
村民电商普及培训项目 |
武汉蜂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3 |
16.1万元 |
对往返村(屯)、乡(镇)与城市之间的双向网购网销物流包裹补贴 |
吉林省吉客物流有限公司 |
180 |
17.9004万元 |
溯源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吉林省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20 |
1万元 |
公主岭电商整体运营项目 |
吉林指尖上的财富商贸有限公司 |
50 |
5万元 |
O2O体验店建设运营项目 (2020年度) |
吉林指尖上的财富商贸有限公司 |
39.525 |
1.2万元 |
O2O体验店建设运营项目 (2021年度) |
吉林省吉客商贸有限公司 |
39.984 |
1.2万元 |
82个村级电商服务站 升级改造项目 |
公主岭市金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99.668 |
2.99万元 |
拨付资金合计 |
45.3904万元 |
以上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书面报送至市商务局。异议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单位:公主岭市商务局
地 址:公主岭市河南街道庆丰街206号
电 话:0434-6099700
公主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