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交办信访案件落实完成情况公示( 05 )号

案件编号:2020年吉林省环保督察信访案件(11070号)

案件内容:范家屯二中教师楼缓台下垃圾多。

整改落实责任单位:范家屯镇人民政府

整改落实措施:镇政府组织召开会议,落实责任。由街道办牵头,镇环卫处配合开展现场检查,由京环公司出动清运车辆和人员对缓台下垃圾进行清理。

整改成效和结果:此处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街道办工作人员对此处进行日常监管,京环公司对此地常态化保洁,并在弃管楼出口设置垃圾桶,并及时清运垃圾。

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有关要求,依据整改落实责任申请,根据有关部门核实验收结果,拟对该问题(案件)销号,现向全社会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7

    受理部门: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公主岭市正阳街与解放路交汇处生态环境局

 受理电话:0434-6252959

            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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