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完成情况公示(24)号
问题或案件编号: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6项
问题或案件内容:督察组对此前3轮督察期间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查,也发现了一些逾期未完成、整改不到位、上报情况不准确等问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第150号案件反映“建原种猪场粪污直排入兴隆河污染水体环境和张家街部分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兴隆河问题”。现场核查发现,公主岭市未按时限要求于2019年底前完成整改,兴隆河张家街河段居民生活污水排污口始终存在,生活污水持续污染兴隆河,群众反映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解决。此外,督察组还发现,建原种猪场虽已停产,但原有污染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场区外无名汊河(兴隆河支流)污染严重,上游来水经过该河段后,化学需氧量由45mg/L急剧上升为69mg/L,水质为劣V类,水体长期未得到有效治理。
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各信访案件承办单位、吉林省吉源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整改目标:切实办结各级督察交办的案件;解决张家街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改善无名汊河的水质。
整改成效和结果:
1.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共开展2轮信访案件自查工作,于2020年9月、2021年3月分别开展信访案件自查工作,对各级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结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开展公主岭市2021年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印发《公主岭市2021年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开展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回头查”整改工作。
2.进行了无名叉河全流城的清淤和河道拓宽工作,对沿河养殖户进行建档立卡,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监督检查。对沿河居民大力宣传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居民生活行为,绝对不允许在无名叉河两岸乱堆、乱放和乱倒行为。
3.建立无名叉河的河长制和日常巡查员的巡查制,指定了一名管理人员担任河长,明确了河长的责任制,确定了两名长期巡查无名叉河的巡查员,河长每天巡查一次,巡查管理人员每天巡查六次,发现无名叉河的河内或河两岸有污染物要及时清理,发现有污染无名叉河的行为要坚决制止。河长和巡查管理员工作有台账、有记录、有检查、有监督。
4.2021年1月份,制定了《吉林省原种繁殖场兴隆河支流无名叉河水体污染治理方案》,2021年3月份,对无名叉河进行全流域清淤和拓宽河道,2021年4月对沿河养殖户进行建档立卡,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沿河居民进行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规范他们的生活行为,坚决不允许在无名叉河两岸乱堆、乱放和乱倒垃圾杂物。并长期坚持管理。2021年7月份,在无名叉河两岸加装围栏,确保无名叉河能够得到长期有效,全流域全时段管理,2021年9月经过吉林省澳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无名叉河水质进行检测,河水化学需氧量为22mg/L,符合地表水四类标准,达到了改善无名叉河水质的要求,基本完成了整改任务。
5.2020年12月21日,建设完成生活污水临时收集设施,并与吉林省丰源环保有限公司签定了污水转运处理协议,每天定时用罐车转运一次生活污水,每次转运污水有台账记载。保证生活污水及时足量转运处理,生活污水不再排入兴隆河,不再污染兴隆河。
按照中央、省环保环保督察有关要求,依据整改落实责任单位申请,根据有关部门核实验收结果,拟对该问题(案件)销号,现向全社会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7天
受理单位: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公主岭市原政府四楼421室
受理电话:0434-6536900
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