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省内编号231)整改落实完成情况公示( 53 )号
问题或案件编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省内编号:231)
问题或案件内容:“范家屯镇硅谷大街与范伊路交汇范家屯镇殡仪馆,一是火化场黑烟滚滚扬尘大、气味刺鼻;二是殡仪馆粉尘污染邻近水塘,影响饮用水安全。”
整改落实责任单位: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
整改目标:进一步完善环保手续。符合《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要求,避免影响周边群众,确保饮用水安全。
整改成效和结果:经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公主岭市第二殡仪馆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证均符合相关规定,焚烧塔改造已完成。
按照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要求,根据有关部门核实验收结果,拟对该问题(案件)销号,现向全社会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7天
受理单位: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公主岭市原政府三楼中间会议室
受理电话:0434-6536900
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