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省内编号1750)整改落实完成情况公示(57)号
问题或案件编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省内编号:1750)
问题或案件内容:岭东工业大街中粮集团加工玉米,生产时每天不定时排放刺鼻气体,晚上尤其严重,导致居民无法开窗生活。
整改落实责任单位: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
整改目标:对厂区内异味进行治理,减轻异味对群众带来的影响,达标排放,提升群众满意度。
整改成效和结果:
(一)经检测摸排,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内共有4个点位需要气味治理,通过信息收集,上海交通大学研制开发一种菌剂除味技术,但是没有应用于类似中粮公司生产装置的先例,双方通过商讨决定选取1个点位先进行治理,受疫情影响,调试工作人员2022年5月28日开始到中粮公司进行设备调试,2022年7月1日完成了淀粉车间磨区工段气味点治理设施的验收工作,验收效果达到预期。气味检测结果如下:
治理前:1026
治理后:442(合同指标500以下)
2022年9月24日,剩余3个点位的设备安装工作已经完成,浸泡罐区排气并入原磨区工段治理设施中(原磨区工段设施有较大余量),粕加浆区、污水厂区的废气分别经过管道收集到复合气味治理系统进行处理,经过72小时试运行,测试指标符合合同约定要求500等级以下,验收效果达到预期,气味检测结果如下:
治理前:870-1427
治理后:302-430(合同指标500以下)
2022年9月28日,中粮公司委托第三方(吉林省中实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进行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检测报告附后)
(二)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加大对中粮公司环境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并责成该公司对设备设施强化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等现象,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按照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要求,根据有关部门核实验收结果,拟对该问题(案件)销号,现向全社会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7天
受理单位: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公主岭市原政府三楼中间会议室
受理电话:15143443711
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