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31)完成情况的公示

公主岭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31)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公主岭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31)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危险废物违法处置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规范化管理化工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防止随意倾倒,造成环境污染。
  三、整改措施
  加强对化工企业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确保危险废物转运到有处置资质公司进行处理,防止随意倾倒,造成环境污染。
  四、整改成效
  (一)根据《2022年吉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部列入重点监管单位,产生源以危险废物产生量 100 吨以上的重点产废企业,同时结合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环境风险以及利用处置方式等因素,将36家企业纳入公主岭市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二)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利用“双随机”等形式,加强对企业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管、检查,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高玉喜 
  电  话:15143443711
  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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