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公主岭市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部分支流河长制落实仍有差距。督察发现,伊通河农安段一级支流小苇子沟河2022年9月、10月、12月和2023年3月,该河段水质为劣Ⅴ类,沿河垃圾、畜禽粪污堆放等影响水质的污染问题未通过河长巡河及时发现解决。苇子沟河段村级河长在半小时即完成全月的4次巡河;河长巡河时对万金塔乡苇子沟河段沿河垃圾无序堆放“视而不见”;靠山镇靠山村段有巡河记录以来,村级河长巡河次数仅5次,集中在2022年6月28日至7月3日5天之内,2022年6月29日巡河轨迹偏离河道,河长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在其他地区也普遍存在。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河长作用。
三、整改措施
(一)建立健全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市河长办成立考核组每月对全市23个涉河乡镇(街道)和内河保洁情况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在关键时间节点“如春季化冰期、夏季入汛前、秋季入冻前”开展清河行动,市河长办巡查中队不定期对重点河流河段进行巡查暗访,发现涉河问题及时交办问题属地或河长制成员单位,并以工作提醒方式通知乡镇级总河长及时处理。
(二)完善三级河长巡河制度。建立《公主岭市三级河长全域巡河办法》《公主岭市河湖长制工作述职制度等五项河湖长制配套制度》,按照省、长春市河长办工作要求,按计划开展巡河工作。市河长办每月对镇、村两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统计,对未履行巡河任务的镇、村两级河长进行通报提醒。按照相关要求,巡河时严格执行巡河APP与纸质巡河记录同步原则,做到有迹可循,有图可依。
四、整改成效
(一)修订并印发《公主岭市建立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全市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巡查保洁一体化”为主体的河道长效保洁工作机制。市河长办2024年对23个涉河乡镇(街道)共进行了12次河道长效保洁月考核,所发现问题均已通知属地立整立改。以“总河长令”形式印发《公主岭2024年春季化冰期“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周报信息统计,全市共出动车次645次,出动人次1106次,清理垃圾(河岸两侧至堤防的杂草)26.6吨,水面漂浮物12.5吨,生活垃圾651.504吨,建筑垃圾187.6吨,畜禽粪便307.55吨。
(二)制定并印发《公主岭市三级河长全域巡河办法》明确了河长的设立和职责、巡河内容、巡河时间、方法及巡河意见反馈。修订完成并印发《公主岭市河湖长制工作述职制度》《公主岭市河湖长制市级会议制度》《公主岭市河湖长制督办督察制度》《公主岭市河湖长制信息报送及共享制度》《公主岭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规则》等5项工作制度。2023年全市三级河长共巡河18599次。2024年全市三级河长共巡河22153次均按要求完成了巡河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至5月7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高玉喜
电 话:0431-76788355
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