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方案》(吉商建〔2023〕1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主岭市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公主岭市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现场踏查、第三方初步审计等相关程序,现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实施企业拨付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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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实施企业 |
补贴总额 |
第二次拨付金额 |
已拨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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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县级物流中心改造项目 |
吉林省吉客物流有限公司 |
300万 |
72万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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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农产品上行建设项目 |
吉林省禾兴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49.9万 |
20万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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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资金合计 |
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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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书面报送至市商务局。异议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单位:公主岭市商务局
地 址:公主岭市河南街道庆丰街206号
电 话:0434-6099706
公主岭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