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拨付部分资金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方案》(吉商建〔2023〕1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主岭市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公主岭市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现场踏查、第三方初步审计等相关程序,现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实施企业拨付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企业

补贴总额

拨付金额

已拨付比例

公主岭市乡镇大中型超市改造项目

公主岭市于淼生鲜有限公司

179490.56元

179490.56元

100%

公主岭市下沉供应链前置仓改造项目

吉林省华生商贸有限公司

157238.5元

157238.5元

100%

公主岭市县级物流中心改造项目

吉林省吉客物流有限公司

3000000元

780000元

100%

拨付资金合计

1116729.06

  以上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书面报送至市工信局。异议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单位:公主岭市工信局

  地      址:公主岭市东正阳街501号

  电      话:0431-76219936  

公主岭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初审:魏乐

复审:刘悦

终审:刘先哲

  • (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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