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方案》(吉商建〔2023〕1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主岭市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公主岭市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现场踏查、第三方初步审计等相关程序,现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实施企业拨付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实施企业 |
补贴总额 |
拨付金额 |
已拨付比例 |
|
公主岭市乡镇大中型超市改造项目 |
公主岭市于淼生鲜有限公司 |
179490.56元 |
179490.56元 |
100% |
|
公主岭市下沉供应链前置仓改造项目 |
吉林省华生商贸有限公司 |
157238.5元 |
157238.5元 |
100% |
|
公主岭市县级物流中心改造项目 |
吉林省吉客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0元 |
780000元 |
100% |
|
拨付资金合计 |
1116729.06元 |
|||
以上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书面报送至市工信局。异议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单位:公主岭市工信局
地 址:公主岭市东正阳街501号
电 话:0431-76219936
公主岭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初审:魏乐
复审:刘悦
终审:刘先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