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 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6月26日,公主岭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报告,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刚,副主任吴涛、金玉庆、梅树波出席会议;副市长秦力民,市法院院长薛成君、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国良、市监察委副主任崔宝列席会议。

  吴涛主持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民法典》侵权编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知识。 
  本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44人,实际出席3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产业类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工作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及市法院《关于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讨论通过《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审议稿)》;补选长春市人大代表;听取代表资格审查事项;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在审议发言中,与会委员对全市各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予以肯定,并围绕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加快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造成环境危害的宣传、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时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表决通过林海峰、王浩两名同志当选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上,薛成君宣读提请任免市人民法院法职人员的议案;张国良宣读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法职人员的议案。
  高乐作供职发言。
  经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刘晴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杨燕云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鑫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杨大城子人民法庭副庭长;
  高乐为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楠为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刚向获得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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