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全市《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及推动《公主岭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落实情况

  7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刚带领检查团对全市《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及推动《公主岭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落实情况展开全面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云海、梅树波、刘璐、杨旭东参加,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利陪同,副市长曾剑参加座谈会。
  检查团一行先后来到西溪名邸小区、华生龙廷小区、范家屯镇燕京十里小区,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市政府在落实《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公主岭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和需求。
  座谈会上,曾剑汇报了相关情况;住建、市场监管、消防部门结合职能就相关工作进行汇报。检查团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王刚强调,要贯彻落实《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解决“有没有”物业、物业“有没有”业主参与进来的问题,按规定时限推进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推进业主自治。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解决“怎么管”问题,明确各部门职责与协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实行“红黑榜”公开制度,清退整改不到位的物业企业。要明确服务标准,解决服务“好不好”问题。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和公开机制。
  

 

 

  初审:邹梦楠
  复审:迟英梅  张仁侠
  终审:高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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