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收费年审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对公主岭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2010年度收费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需携带以下资料
1.《收费许可证》正、副本;
2.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3.2010年度使用过的收费票据;
4.收费依据文件的复印件;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 与收费相关的资质证书及文件;
二.年审的时间和地点
此次《收费许可证》年审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4月25日,年审地点在市政府办公楼四楼发改局收费管理科,联系电话:6250516。
三.按上级规定,逾期不年审,收费许可证自行失效,继续收费的视为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