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供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网上信息公示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筹备处的委托,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吉林省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供热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吉林省大岭汽车物流园区

  2、工程简介

  (1)工程内容

  本项目热源厂占地面积40000m2,将建设1台21MW热水锅炉和2台46MW热水锅炉。项目建成后,预计到2015年底大岭汽车物流园区供热面积将发展到189.6万m2,其中民用建筑53.08万m2,公用建筑76.43万m2,工业建筑60.09万m2万,主要为吉林省大岭汽车物流园区供热。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5108.68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

  本项目施工期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固废物、生态环境影响及水土流失。

  本项目营运期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为: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系统排污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锅炉烟气、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热水锅炉、给料机、鼓风机、引风机、提升机、皮带输煤机以及循环水泵等噪声及交通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燃煤炉渣、锅炉烟尘渣及职工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

  工程建设应尽量在非雨天施工,控制材料进出,减少现场物料储存量,并在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堰及施工废水沉淀池,地表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禁止将未进行沉淀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建一个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进行适当的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定期清抽,外运堆肥,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

  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在大风日对下风向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形成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施工渣土外运车辆应加苫布覆盖,严禁沿路遗洒,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太大影响。

  (3)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可通过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禁止鸣笛;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设必要的防护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甚微。

  (4)固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临时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施工后期集中清运,施工现场地面的碎砖石以及装修废物应清理干净,为日后的厂区绿化做好准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2、营运期

  (1)废水

  项目项目锅炉排污水水质特点是水温较高,一部分用于浇渣,不外排,剩余部分经道路管网排入新凯河;软化系统排污水属较清洁废水,可回用于灭渣;生活污水经道路管网排入新凯河,园区自建污水站及区域排水管网2015年开始建设,建成时间尚未确定,待排水管网建成后,废水可直接经排水管网进入园区自建污水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及运输转载点粉尘,锅炉烟气经湿式高效脱硫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烟尘:1.41t/a,SO2:10.36t/a,NOx:12.52t/a;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32.19mg/m3、SO2:236.53mg/m3、NOx:285.84mg/m3,烟气经高80m,内径3.5m的烟囱高空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建设密闭储煤场及渣库,并对煤场的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皮带运输机转载点上、下溜槽设有喷雾洒水装置,对燃煤落下点实施定时洒水降尘措施,粉尘排放浓度为0.9mg/m3,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

  设计时考虑选购低噪变频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消音器,减轻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鼓风机、引风机出口加消音器和消声风道,风机和风管采用软接头连接;水泵出入口处装避振喉,降低噪声传播,在安装高噪设备时应加防振设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车间要选用隔声及消音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操作室采用双层复合板、双层隔声门窗密封装置,以减轻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在设计中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以上消声措施后,项目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物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燃煤炉渣、锅炉烟尘渣及生活垃圾,燃煤炉渣和锅炉烟尘渣临时储存于封闭式渣库中,定期外售制砖;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22日起。

  五、环评结论

  本项目为吉林省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供热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主岭市发展规划要求,投入使用期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能够为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充足的条件,对区域生活环境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通过现场踏查、工程分析、类比调查、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的论证,认为建设单位如能积极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加强运行阶段环境管理,实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建成后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筹备处

  地    址:公主岭市

  联 系 人:刘玉东

  电    话:13630906626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901室

  联 系 人:何思源

  电    话:0431—89655971

  九、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公主岭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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