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玛钢花园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公主岭市玛钢花园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经编制完成,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公主岭市向前路与新风街交汇处附近区域,总占地面积60972.21m2,总建筑面积151487.35m2。建设住宅楼12栋、综合楼3栋、人防工程1栋。总投资1.26亿元人民币。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所排废水均为生活污水,满足GB8978-1996《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直接排入城区污水管网,经公主岭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公主岭河。

  废气: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集中供热的方式,无锅炉废气产生,废气主要为居民烹饪过程产生的厨房油烟。住户自行安装抽油烟机,烟气经由楼内统一排烟道排至顶楼,再经高出楼顶1m的排气装置排入大气,对小区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此外,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经采取处理措施及绿化措施后,汽车尾气排放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泵类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减震、隔声处理,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对该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是物业管理人员及常住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小区服务人员每天及时收集,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经处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能够使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其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设得到当地公众的认同,本项目选址合理。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公示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宇龙

  电话:15843020270

  环评单位:吉林大学

  联系人:沈万斌

  电话:1306913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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