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公主岭市八一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4-6294720(环评科)
通讯地址:公主岭市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13610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主岭市八一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配件项目 |
公主岭市怀德镇 |
公主岭市八一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艺格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占地面积为27489m2,建筑面积为3669.04m2,本次技改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主要对原有落后设备进行更新,提高生产效率。项目技改后,年产100万件汽车配件。总投资为100万元。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在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是短暂的,只要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施工期的环境污染是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的。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抛丸粉尘经自带袋式除尘设施除尘处理后的粉尘由风机引至车间排尘烟道,经15m高排气筒排出,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焊接烟尘通过排风系统,处理后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污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肥料,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废乳化液和含油抹布,送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废钢屑、回收抛丸粉尘、边角废料,全部外卖废品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全部可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避免造成垃圾二次污染。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必要时安装隔声屏障降低噪声。经处理后,噪声到达厂界处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