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宇光大岭热电热水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4-6294720(环评科)
通讯地址:公主岭市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13610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宇光大岭热电热水炉工程 |
公主岭市大岭镇物流园区东北角、厂址北临甲一路、南临甲二路 |
吉林省宇光大岭热电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共新建2台168MW燃煤热水锅炉,供热面积约610万m2。项目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总投资为38965万元。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在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是短暂的,只要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施工期的环境污染是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的。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废水:锅炉排污水、设备循环冷却排污水、脱盐废水三种废水为清净下水,大部分用于锅炉脱硫、灰渣调湿、地面及输煤降尘等,剩余部分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同外排。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由企业委托罐车运送至长春市临近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区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项目新建2台循环流化床锅炉均采用“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工艺进行除尘、脱硫,处理后其烟尘、SO2及NOX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煤破碎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通过建设干煤棚、渣库等,可以有效减少无组织扬尘的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对锅炉房内噪声产生大的生产设备如锅炉鼓、引风机及各类水泵等进行严格的减振、消声措施,经预测,设备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固废:项目对锅炉运行产生的炉渣、除尘灰及脱硫石膏进行最大程度的综合利用,拟委托外单位进行处理;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影响。 |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附近的居民进行调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40份,回收有效调查表40份。综合回收率为100%。项目的支持率为100%,说明被调查公众均支持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