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主岭市中心城区供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公示

  《吉林省公主岭市中心城区供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4-2030)》已经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2017年6月6日——2017年7月5日

  二、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规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公主岭市规划管理局反映。

  邮箱:2016764813@qq.com(请注明“中心城区供电规划公示”字样)

  电话:0434-8889015

  三、公示内容:

  1、规划目的:

  解决中心城区城市电网与城市规划建设中的问题,通过合理统筹,统一规划,将中心城区电网建设成网架坚强、布局合理、装备先进、节能环保,供电能力强的电网。实现安全、优质,经济的供电目标。

  中心城区城网规划的基本和最终目标,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向用户提供持续,合格的电能,并提供用户所需的高质量的客户服务。

  2、规划原则

  (1)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

  (2)在《吉林省公主岭市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实行供电工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合理分布,综合利用。

  (3)在中心城区内城市发电厂、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必须符合《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4)供电网贯彻分层分区原则,各分层分区有明确的供电范围,避免重叠交错。

  供电网达到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要求,保证电能质量,满足公主岭市中心城区用电的需要。

  (5)远近结合,新旧结合。在规划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供电基础设施。

  (6)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7)供电工程基础设施用地规模要按总体规划要求控制,节约用地。

  (8)力求发挥城网的最佳输配电能力,合理调整城市电网布局,以求经济、安全运行,降低电力成本。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其中:

  基期年:2014年

  中期:2020年

  远期:2030年

  4、规划范围

  本规划编制范围为《吉林省公主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中确定的远期(2030年)规划中心城区(北至军用机场,东南紧邻102国道,西至南崴子村)城市建设用地范围(47.45km2)内供电电源、供电管网、供电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等。

  5、变电站及线路规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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