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主岭市2020-01-04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公主岭市2020-01-04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需求后方可利用,因此,公主岭市中心医院委托吉林省中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公主岭市2020-01-044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主岭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543494647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吉林省中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5344303330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两个月。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
  2021年12月6日

 

  • 公主岭市2020-01-04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最终).do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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