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生态安全工作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长环岭办【2022】20号)文件精神,我市对全市24个乡镇404个行政村水体进行现场排查识别,共排查出436处水体,其中有264处汇水水体,172处非汇水水体。共排查识别出0处黑臭水体。现对黑臭水体排查识别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问题反映到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土壤室。
联系人:张雪梅 联系电话:0434-6250956
附件1:公主岭市关于黑臭水体调查结果说明
附件2: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黑臭水体排查清单表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