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公主岭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长春市委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全面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1234项审批事项无差别综合受理,切实做到“入门精准导服、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全程留痕监督”。28家单位1647项业务进入政务中心办理,基本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二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编制289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1789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实现省市县乡村同一事项基本要素统一。三是全力做好审批时限压减。全市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达到884项,即办率49.41%;所有事项累计办理时限压减到原来的五分之一;178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向乡镇(街道)部署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延伸受理政务服务事项64项,实权下放政务服务事项33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一网通办”专区全程网办事项146项。四是政务诚信进一步提升。全市22个部门制定了覆盖23个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杜绝了以政府换届、领导变动、行政区划和机构职能调整等为理由的违约毁约情形发生,为服务对象吃下“定心丸”。
2.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公主岭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确保落实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有目标遵循,做到统筹衔接、科学布局、协同推进。二是启动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审批攻坚行动,按照“申报端、中介端、审批端”三个维度,掌握全市20个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组织窗口人员开展咨询辅导、审批人员提前介入等工作。向294家企业巡回宣讲,普及改革政策和指导项目申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推动“协同服务”“联合验收”“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及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2022年工改系统为351个项目办理了1200项业务审批。三是认真执行《公主岭市营商环境问题查办工作制度》和《公主岭市营商环境“清障”行动工作方案》,重点清理政策兑现、服务企业机制、干部作风等六方面障碍,推动查摆的144条涉企问题逐一解决。
3.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依托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实现市场主体开办“一次办”“随时办”“一网通办”,通过实行“住所承诺制”“经营范围标准化改革”“企业开办个性化套餐服务”,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取消企业重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要求,企业信息平台共享。市场主体开办时间和备案制审批项目压缩至1个工作日。“双随机、一公开”启用“吉林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完善区划管理员和部门管理员信息,认领部门监管职能,全市36个部门2112人建立“我要执法APP”账号,各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全部使用“我要执法APP”,2022年累计检查1513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2022年完成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核29件。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规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及时向长春市人民政府和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备案,2022年共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有效保证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3.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2022年共排查9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以政府名义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修改2件、继续施行55件,继续施行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降低决策风险,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公主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8项。
3.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2022年全市共57家党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共2196人参加,培训涵盖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相关内容。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2022年发放新版行政执法证件1088个。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诉讼案件及案卷评查等方面情况检查监督,共检查25个部门,抽查卷宗70余本,检查情况逐一反馈问题清单,并下发《关于法治督察暨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通报》和《关于法治督察暨行政执法检查的反馈意见》。
3.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任务清单》,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快速响应机制,建立网格、社区、街道、市直部门由下至上、逐级响应、有序流转、限时处置的全链条、闭环式事件处置流程,持续推动资源力量在基层聚集。明确28项具体职责,指导街道建立工作群,同时制定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评价制等相关工作制度。目前6个城区街道均与相关部门完成对接,各部门下沉执法力量报到人数共计169人,开展“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事项20余次。
4.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通过双随机平台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执法检查录入并审批,有效杜绝重复执法、随意执法。2022年共审批各行政执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190件。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相关监督。不断加强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研究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及建议。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编制政府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信息集成发布在线查询。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细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解读回应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纠纷,在复议程序中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行政争议负面效应,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其中维持14件、终止4件、责令履行1件、驳回1件、正在审理3件。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提起诉讼类应诉案件2件,胜诉率100%。
2.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对接,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缓和各类矛盾纠纷。2022年诉前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3498件,调解成功3031件,司法确认446件。
3.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公主岭市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细化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单位)普法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充分利用“3·8”“3·15”“4·15”“6·26”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通过设展板、挂条幅、发传单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年组织普法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万份,受教育群众达10余万人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遇事想法、办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2022年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一是个别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年龄普遍偏大,总体学历偏低,执法业务水平不强,限制了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法治专业人才不足。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公主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和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相关决策部署,专题研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市委多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专题会,严格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必须做到“五抓五不”,即:抓全程、不虎头蛇尾;抓难点、不避重就轻;抓细节、不粗枝大叶;抓效率、不拖泥带水;抓创新、不因循守旧,切实保证此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走深走细走实。
四、2023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党委(党组)带领学,领导干部带头学。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年重要工作位置。
(二)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改进、细化各项措施,加强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察,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工作。
(三)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坚决落实“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制度,杜绝仅委托律师出庭等情况发生。
(四)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健全各部门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积极开展法治业务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方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力保障项目建设,抓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及行政执法检查智能管理系统改革的监督和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好差评”工作。加快复用长春智能体功能,谋划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做好城市综合管理的数字化赋能。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高频事项办理流程,推动“一件事一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