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

公主岭市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提升新闻发布质量的暂行办法》(长宣意【2020】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长宣通【2023】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新闻发布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现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循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正面回应、坚持主动引导的工作原则,突出抓好加强新闻发布的程序管理、加强新闻发布会的组织策划、加强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应急管理、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五个方面工作,以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推动提升新闻发布工作的针对性、新闻性和有效性,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和传播格局的变革需求,更高效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二、发布要求
  落实长春市新闻发布工作要求,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每年统筹组织协调举办,或统筹协调参与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4次新闻发布会,即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或参加一次新闻发布会;发生重大社会关切和重大突发事件时,按上级宣传部门要求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加强新闻发布的程序管理
  新闻发布会原则上应由市委新闻发言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各乡镇(街道)新闻发言人、市直各部门新闻发言人作主旨发布。
  (一)自主召开新闻发布会。
  1.发布会筹备。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是我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的重要平台。根据发布会规模,适时适度组织协调市直媒体和上级主流媒体参加。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各市直部门、各乡镇(街道)每年定期向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上报至少一个发布主题,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从中筛选确定年度拟举办的至少4个新闻发布会主题,提出发布单位、发言人和参加媒体建议,形成年度新闻发布计划,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2.发布会实施。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协调举办,确定发布时间、地点,在发布前3个工作日向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政府新闻办)报备。由发布单位起草主旨发布稿、方案、主持稿、问答口径(3个以上)、相关报道背景,多个单位联合发布的,由牵头单位综合汇总,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起草相关发布内容。以上发布内容经发布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提前3个工作日报分管市级领导和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把关,重要内容、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有关发布内容,须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送稿审定后不得擅自修改。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发布单位或牵头部门需在1个小时内校准核定新闻发布实录内容。
  (二)参加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提前5日向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政府新闻办)提交申请,将定稿后的主旨发布稿、方案、主持稿、问答口径(3个以上)、相关报道背景等内容,提前3个工作日报至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政府新闻办)。
  (三)规范口径库建设管理。建立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各实际工作部门参与的口径拟定的通报机制。口径由实际工作部门拟定,口径库包括不限于日常问答口径(市情、乡情、行业领域概况等基础信息)、特殊事项口径等,在出台重大方针政策、组织重大活动、出现本地本部门的热点、敏感问题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要按程序按要求及时拟定信息发布口径。口径要注重时效、简短清晰、有针对性。对涉及多地多个部门的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相关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发布口径准确一致。各地各部门建立的口径库要定期更新,每年由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向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报送最新口径库,涉及重大舆情口径随时报送。
  四、加强新闻发布会的组织策划
  (一)精心策划主题。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宣传工作的主题主线,结合职责分工,结合重要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或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热点、敏感问题,每年至少策划1个新闻发布会主题,针对社会关注点和舆论引导工作需要确定发布内容及发布人,并上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人一般应为地方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新闻发言人,也可视情况安排有关领域专家一起出席,一般情况下安排2-3人为宜,多部门联合发布可视情况增加发布人。
  (二)加强舆情研判。要充分发挥网信部门、民生部门、新闻媒体和舆情信息员作用,加大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搜集和研判,把新闻发布会拟主动释放的信息和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用权威解读、正面声音抢占舆论引导的制高点,打消群众疑虑,压缩杂音噪音的生存空间。
  (三)强化政策解读。要做到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同步推进,全面深入介绍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重点讲清楚“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问题。除了做好会上解读,还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的作用,围绕发布主题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有序开展政策阐释。
  (四)用好问答环节。新闻发布会前,各地各部门要在主动设置议题基础上,根据舆情态势,对媒体可能问及的问题准备充足的答问口径。发布人对记者提问要持开放、欢迎态度,坦诚答疑、实事求是,防止因为不专业、不到位引发次生舆情。
  五、加强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应急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处置的市直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信息发布的主要责任。涉事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对涉及多个地区的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信息发布,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一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确定牵头部门。
  (二)遵循传播规律。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20字方针,以“快讲事实、重讲态度、慎讲原因、多讲措施”为基本遵循,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遇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按照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政府新闻办)要求,在24小时内自主召开或参加长春市新闻发布会,并滚动发布事件的处置进展、人员救援、原因调查、整改举措等,做到先入为主、先声夺人、首发定调。同时,要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
  (三)做好媒体服务管理。加强对中直、省直、长春市直、市直媒体和所属网站以及“两微一端”沟通协调与管理。对域外媒体,要保障合法采访权益,通过提供信息服务、采访便利,帮助其了解掌握事实真相,减少自行“找米下锅”,引导影响域外媒体采访报道的内容和基调。对违法违规采访活动,依法予以制止,防止简单粗暴、授人以柄、引发炒作。
  六、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
  (一)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经济开发区要设立新闻发言人,负责指导策划和组织实施本地本部门的新闻发布及舆论引导工作。新闻发言人一般由班子成员担任。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每年开展全市新闻发言人统计备案工作,并适时向社会公开新闻发言人信息。各地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发生变更,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二)建强新闻发布工作队伍。为新闻发言人配齐专业团队,确定专业机构(部门或科室)和专门工作人员承担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信息报送等团队职责。安排新闻发言人及其团队负责人参加或列席领导班子会议等各类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使新闻发言人及其团队负责人了解掌握本地或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
  (三)健全信息搜集研判机制。安排专门力量负责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热点问题搜集和研判。围绕确定发布的主题,密切关注拟出台的重大政策、重要活动或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热点、敏感问题或突发事件相关舆论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新闻发布会拟主动释放的信息和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有针对地确定发布内容。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发布单位或牵头单位要加强信息搜集研判,及时评估发布效果。
  (四)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主办的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每年组织各地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和媒体素养业务培训。
  七、组织保障
  (一)压实领导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研究涉及本地本领域的热点问题,把握基调方向,解决突出问题。对新闻发布的材料准备要亲自安排,亲自把关,发生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同志应主动出席新闻发布会,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做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实际工作部门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社会各方共同配合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体系。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全面加强党对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要全程参与新闻发布会组织策划,加强宣传报道和实际工作的协同配合,加强新闻单位与有关地方和部门沟通,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加强监督考核。要建立新闻发布考核机制,围绕发布主题策划和报送、口径库建设、新闻发言人履职、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应急管理情况,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每年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社会关切不回应,重要信息不发布,舆论引导不规范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严肃宣传纪律。完善新闻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新闻采编发工作流程,重要的发布会稿件,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涉及重大政策、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报道,要以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要准确深入解读,不能用断章取义的标题和内容误导群众,防止传播错误言论、观点。对社会关切的回应,要从建设性角度出发,帮忙不添乱。报道如果出现导向问题和重大失误,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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