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土壤、农村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长环土〔2024〕1号)要求,近期,我市对全市24个乡镇及涉农街道404个行政村的水体进行排查识别,共排查338处水体(其中178处汇水水体,160处非汇水水体),排查识别出0处黑臭水体。现对黑臭水体排查识别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问题反馈到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
联系人:张雪梅 联系电话:0434-6250956
附件1-1:公主岭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清单表
附件1-2:公主岭市疑似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清单表
附件2:公主岭市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说明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
2024年8月26日
初审:张雪梅
复审:胡金永
终审: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