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公主岭市委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1年,公主岭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长春市委决策部署,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公主岭。现将公主岭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形成《2021年公主岭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台账》,明确21个工作要点、68项具体措施,延续专班推进工作机制,实行周报告、月总结,定期召开例会,加强政策解读和典型经验宣传推广。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梳理并公布市本级2966项、乡镇级185项、街道级82项、村级37项、社区级19项权力事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自5月8日起,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外,新建、续建项目实现全流程全覆盖在线审批,累计项目数达211个。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涉改部门19个,事项70项,其中已直接取消审批7项,审批改备案5项,实行告知承诺13项,优化审批服务45项。
  (二)全面加强市场监管。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依托“e窗通”系统“一表填报”,实现企业开办“一次办”“随时办"“一网通办”,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进一步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信用信息纳入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鼓励企业作出信用承诺。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婴幼儿化妆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监管。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重点领域治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三)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以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不断提升乡村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市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
  (四)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以及综合执法平台运行机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流程图及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五)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实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监督指导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及时修订更新本部门相关制度,构建“12345+”制度体系,及时公示并向市司法局备案。开展年度案卷评查,邀请专业律师对重点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以案促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考试工作,培训系统共计录入2433人,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与刑罚衔接问题》《法治社会建设》《民法典理解与适用》等课程,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稳步进行,截至目前共审批各行政执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225件。
  (七)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持续推进纪检监督,进一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完成审计项目44户(项),提交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84篇,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切实提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采取专人维护,全天候监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及时更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领导小组发挥作用。安排专人专项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群众“有申请必有回应”。
  (八)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国家“八五”普法相关工作安排,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清单。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大力开展普法惠民活动,利用“3·8”“3·15”“4·15”“12·4”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法律六进”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5月开展普法助春耕活动,5月28日—6月28日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文艺巡演活动,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百余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品15000余份,印发《民法典七进》宣传册40000余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遇事想法、办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九)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无缝有效对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司法、法院、信访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在基层调处、在基层化解。现有村(居)调解委员会430个,调解员1836人,共开展矛盾排查816次,进行矛盾纠纷调解1242件,调解成功1223件,成功率达98.5%,涉案金额220.2万元。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780件,调解成功2148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5件,调解成功5件;涉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2件,调解成功2件。
  (十)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接件分流准确。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场地、制度等得到更新,功能覆盖更加全面,有效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目前,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350余人次,引导分流法律服务220余件,深入政府机关、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法律宣传12次。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完善。为老弱病残孕、军属等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上门为行动不便人群办理公证,对困难人群减免公证费用,共办理各类公证7000余件。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与残联、东三街道成立2家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民众解答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明显,进一步完善全市404个村居法律顾问的合同签订等工作,做好村居法律顾问与农村合同监管工作、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五个结合,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十一)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调解工作。围绕“以人为本、复议为民”要求,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2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25件,终止6件,撤销1件。行政应诉案件11件,其中一审4件驳回诉讼请求,2件撤销行政行为,1件原告撤诉;二审2件驳回诉讼请求;终审2件驳回诉讼请求。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上级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十二)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深入开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9名。处理非法营运车辆35台,处理工程建设乱象问题11个,下达行政处罚文书11件,处罚金额1080578.44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权威解读阐释还不够系统;二是基层执法队伍普遍年龄老化、总体学历偏低,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建设中落实好“11个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治省、治市规划部署落地落实,印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实施方案》《法治公主岭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公主岭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转发长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纲要,结合我市实际详细分解争创指标,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省和长春市部署要求,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究,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截至目前,共审核规范性文件68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件,常务会议决策事项236件。
  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讨论,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印发《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三)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全市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意识,努力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全面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依托长春市干部网络学校和e支部等学习平台,全市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积极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全市政法各单位累计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9次,参加学习1309人次,组织开展政治轮训16次,参加学习2856人,进行网上测试答题32次,参加7370人次。累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7次,参加4767人次,开展党纪党规培训7次,参训628人次,组织观看违纪违法干警忏悔警示片15次,观看3229人次,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人心。起草“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12·4”宪法日宣传活动。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公主岭市法治政府建设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长春市委决策部署,以争创全省示范为载体,完善机制、补齐短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成长春现代化都市圈新型中等城市提供法治保障,以优异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在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活动,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并全面贯彻落实,制定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明确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针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群法治素质相对较低,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运行机制实际操作还不够娴熟等问题,加大培训力度,监督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法,不断规范行政复议办理程序,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改革,营造法治化、规范化行政检查执法环境,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主动谋划、关口前移、对接企业,引导和帮助市场主体依法维权。
中共公主岭市委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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