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主岭市委培生安置工作公告

  按照2025年8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5]11号文件要求,我市将对有就业愿望符合安置条件的委培生进行安置,现就安置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范围
  1996—2001年毕业(1995年毕业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委培生可以参照此方案给予安置),能够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具备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与公主岭市计划委员会或四平市计划委员会签订的委培协议,能够证明委培生身份并在报到证上填写到公主岭市人事局报到,有就业愿望的委培生。经过2018年以来政府安置后自动放弃的委培生不再安置。
  二、报名条件
  (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标注委托字样)、委培协议或符合政府同意安置的相关证明材料(入学所在学校的新生名册或5名同班或同届委培生签字身份证明);
  (二)有就业愿望,同意政府提供的岗位、待遇等安置条件;
  (三)具备适应岗位的文化素质和身体条件;
  (四)自主择业就业的委培生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予报名。
  三、报名登记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9月16日—9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公主岭市政务大厅A座6楼北侧。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公主岭市人事局报到,培养方式标注委托字样)、委培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证明,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小2寸照片4张、《安置委培生报名表》2份(附件1)。
  四、待遇保障
  按照以往安置委培生工作方案,上岗人员工资2600元/月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后续保障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
  咨询电话:发改局 13844465965 
公主岭市委培生就业安排工作专班
2025年9月11日
  初审:张明杰
  复审:杜晓江
  终审:付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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