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公开遴选公主岭市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公主岭市县域商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县域商业建设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发〔2025〕3号)文件精神,结合公主岭市实际,第二次公开遴选公主岭市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现将公开遴选公主岭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根据商务部等三部委明确的5个支持方向、围绕“三个全覆盖”和“7项约束性指标”,按照“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原则,坚持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屯为基础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主要补助作业场地改造、服务功能升级等项目支出,不支持土建。所有项目的建设场地应由各乡镇政府或承办企业无偿提供。2025年重点支持内容如下:
  (一)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品牌联盟或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场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1.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建设改造。在公主岭市市域内支持2家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自建物流,拟安排资金200万元。
  (1)支持内容。主要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其中,作业场地建设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按作业类型实现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区块分区作业;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相关的设施(参照GB/T28581和GB/T21072标准实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仓库、冷库的改造升级,补助购买货架、托盘、装卸、物流配送车辆、出入库信息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等设备设施。
  (2)补助资金。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自建物流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总额上限不超过300万元。其中,用于服务功能升级的补助资金,不得低于该项目补助总额的70%。
  (3)建设改造要求。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服务范围广、顾客满意度高、经营效益好、销售规模大、发展后劲足、长期扎根乡镇农村发展的优势商贸流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改造自建物流购置的配送车辆在取得登记证、行驶证等落籍手续后,每辆车补助不超过车辆购置总额的50%(补助以购车发票为准,不含车辆落籍等其它费用),并承诺为乡镇农村配送5年以上、且5年内不得转籍。项目选址综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已支持的现有场地,或供销、商贸流通企业等市场主体现有物流仓储配送基地。
  (4)建设时限。2026年年底完成。
  2.下沉供应链企业前置仓建设改造。在公主岭市市域内改造1个下沉供应链企业前置仓,拟安排资金50万元。
  (1)支持内容。下沉供应链企业前置仓改造主要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其中,作业场地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按作业类型实现收货区、仓储区、发货区等区块分区作业;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相关的设施(参照GB/T28581和GB/T21072标准实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仓库、冷库改造升级,补助购买货架、托盘、装卸、出入库信息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等设备设施。
  (2)补助资金。下沉供应链企业前置仓选址在市区的,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单个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
  (3)建设改造要求。下沉供应链企业前置仓,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能够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承办。项目选址优先选择公主岭市物流配送中心,综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支持改造的、能够满足运营服务条件的现有场地或设备设施。
  (4)建设时限。2026年年底完成。
  (二)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3.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建设改造。在乡(镇)改造4个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拟安排资金100万元。
  (1)支持内容。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类改造项目。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作业;对仓库进行冷藏及通风储藏改造;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等相关的设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购买电脑、打印机、装卸等设备设施;配备中(小)型清洗机、烘干机、打包机、粉碎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人参或其它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出入库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2)补助资金。乡镇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每个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助总额不超过25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3)建设改造要求。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优势农产品流通法人企业和下沉供应链的电商、物流、供应链和邮政、供销等具备条件的法人企业承办。综合考虑使用具备条件的集贸市场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已支持的、符合运营服务条件的现有场地及设备设施。
  (4)建设时限。2026年年底完成。
  (三)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业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业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4.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在市域内、乡镇及本市风景名胜区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或综合体、大中型超市、G331公路沿线有关服务区建设改造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拟安排资金16万元。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配备数字化触摸查询一体机、智能自动售货机、二维码等人参品牌产品链接数字化幕墙、简易人参样品展柜等。其中,数字化人参销售专区(柜)配备的触摸查询一体机的查询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参宣传片,与人参相关的检验检测信息,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平台网店销售的省内人参品牌产品等信息。
  (2)补助资金。单个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3万元。
  (3)建设改造要求。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具有人参供应链整合能力的商贸流通法人企业承办。开展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改造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须承诺为人参展示促销5年以上、且5年内须按市政府要求随时更新内容。项目选址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根据经营场所合理规划。
  (4)建设时限。2026年年底完成。
  二、评审资料
  1.申报单位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明确项目投资额,工程类需提供2、3、4,货物类需提供工程造价);
  2.申报单位提供施工图(如涉及工程类);
  3.申报单位提供效果图(如涉及工程类);
  4.申报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如涉及工程类);
  5.工程造价(如涉及货物类);
  三、论证程序
  (一)遴选公告发布。本次遴选公告在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专栏发布。发布网址:http://www.gongzhuling.gov.cn/ztzl/zxzt/xysyjs/
  提交评审资料的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评审资料递交地址为公主岭市东正阳街501号公主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楼108室。
  (二)论证。公主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项目遴选工作,出具评审结果。
  (三)公示。公主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公示结果在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专栏发布。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遴选人信息
  名称:公主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公主岭市东正阳街501号
  项目联系人:刘悦
  联系方式:0431-76219936
公主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28日

  • (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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