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共公主岭市委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

公发〔2012〕11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党组、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为确保“二四三”工程顺利实施,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本着社会管理创新精神,市委决定全面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

  一、切实抓好软环境工作机制创新

  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督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软环境建设工作机制,依据四平市软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软环境建设工作责任目标分解方案的通知》(四软组发[2012]2号)精神,对软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进行责任目标分解。

  (一)分解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软环境建设”的原则,职能部门必须对分管行业的软环境建设负责,主要领导要担负起软环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责任目标。按照软环境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市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都要设立2名以上专职人员的日常工作机构。

  政务环境工作组:

  牵头部门:市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

  参加单位:市政府办、各职能部门及行政审批办、市经合局、市工信局、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任务:

  1、深化政务公开。围绕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四型”政府建设,完善服务平台,推进管理创新。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处罚标准、办事流程、所需手续。要督促各职能部门实行“一线工作法”,为企业提供全程跟踪服务。要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进行督查,打造诚信政府形象。

  2、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扩大即办件比例。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实行行政审批由串联为主向并联为主的转变,推进“一站式”服务。对重点项目实行行政审批“直通车”制度,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

  法制环境工作组: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

  参加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发改局

  工作任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盗、抢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市场欺诈、制假售假、违法违规经营商业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公平、高效、正义的司法环境。

  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组:

  牵头部门:市纪委

  参加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工作任务:行政权力的清理规范纳入“市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协调组”总体工作之中。重点围绕省纪委关于“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的“五权”要求开展工作,严格规范权力流程,规范行政行为,细化自由载量权,缩小自由载量空间。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管理权限,凡是能下放的一律下放,强化对每一个节点的监督。

  舆论环境工作组: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政府网站、市委党校、市新闻中心、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广电局

  工作任务:舆论宣传工作纳入“市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组”总体规划之中。重点围绕针对软环境的新闻舆论宣传和监督,大力弘扬新形势下软环境建设新思想、新观念,推广典型经验,曝光反面典型,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向经济建设的动力,拣选清新和谐的舆论环境。

  涉软问题协调调查工作组:

  牵头部门:市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人社局、市监察局

  工作任务:对全市党员机关干部僵化执法、执法不公、违法执法、吃拿卡要,以及“庸、懒、散、慢”、精神不振、办事拖拉等进行检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对全市党员干部涉软案件进行调查。对行政审批进行全程监督,认真开展政务大厅及分厅的电子监察工作,实行统一监管。

  (三)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负责对参加单位软环境建设工作的调度、安排、协调、检查,参加单位对牵头部门负责,牵头部门对市委、市政府及软环境领导小组负责。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大岭汽车物流园区、岭东工业集中区作为市委代管单位,其软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纳入全市软环境整体工作格局之中,对市委、市政府及软环境领导小组负责,各区内设局办的软环境相关工作亦归五个协调组直接调度、安排、协调、检查,并对牵头部门负责。

  (四)工作要求

  1、要突出重视。软环境建设工作事关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形成合力才能抓出成效。因此,各牵头部门、参加单位一定要将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重视。要认真研究分析责任范围内的软环境工作现状,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要达到高度负责。软环境责任目标分解是四平市软环境工作机制的创新,也是解决软环境突出问题的重大举措,各牵头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在我”的观念,抓好组内各项工作。

  3、要精细组织协调。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定期研究部署涉及本组工作形势和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碰头会,调度参与单位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市软环境办要保证每季度调度一次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反馈。

  4、要严肃责任追究。各牵头部门要加快工作节奏、强化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为市委、市政府承担好软环境建设责任。对不能完成省、四平市及我市交办工作任务的部门及责任人,依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说明。

  二、深化政务大厅管理体制改革

  (一)明确管理机构职能。市政务大厅更名为“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1、组织推动部门所有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入中心,实行“一厅式”集中受理和办理;2、负责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及其他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3、督促中心各“窗口”和派驻单位规范、高效、优质服务;4、研究提出规范行政审批、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招投标及其他业务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5、对各部门进入中心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请求或投诉进行受理、交办、催办和督查;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并监督运行。

  (二)调整隶属关系。市政务服务中心划归市纪检委管理,由纪委书记主管,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协管。

  (三)建立中心党组织。成立“政务服务中心党总支”,中心主任兼总支书记。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外设分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的党组织关系都转到党总支,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其在本部门的提拔、重用、调整,由所在部门党委(党组)提出建议和人选,经中心党总支审核同意后最终确定,拟提拔为市管干部的人选由所在中心全体人员与所在部门干部职工共同民主推荐。

  (四)强化派驻监察室作用。市监察局向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监察室,中心主任兼任监察室主任,直接负责对部门涉及“窗口”事项的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执法监察,负责各“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同时,选任一名擅长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和操作的干部任监察室副主任,负责完成省和四平市政务公开办及软环境办部署的电子监察工作任务。

  (五)突出抓好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建设。1、坚决执行省政府规定,取消部门所有审批职能科室,业务统一归审批办管理,将被取消科室原有非行政审批业务合并或分到其他科室。2、进驻中心单位要派一名副职任驻中心审批办主任,对其充分授予行政审批事项决定权。3、依照法律法规确需局长审批或需召集会议审批的,通过局长到中心现场办公来完成。局长每周至少1次到中心办公半个工作日,由中心监察室负责记录存档备查。

  (六)抓紧建设新的政务服务中心。由有关银行负责提供政务服务中心所有办公场所,并负责内部装修和信息化建设、办公设施等的投资,把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有关项目资金业务交有关银行办理作为补偿。

  三、解决好软环境建设中的现实矛盾

  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监管,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抓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界定和细化工作,严格控制涉企检查和罚没,加大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力度,跟踪监察收费、罚没资金使用情况,严肃处理当事人和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努力解决收费养人、养人收费的问题。进一步做好税收政策的广泛宣传,每位税管员都要做到耐心解释和详细说明。进一步完善温州商城税收办法,理顺这个工商户大集中场所的人员情绪。

  四、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营造全市各机关作风大整顿的氛围。开展经常性的而不是一阵风式的机关作风检查,重点整顿工作时间不在岗和人员离岗业务无接续的现象。同时,加大暗访的频次,查处违纪人员,追究领导责任。强力推广地税局、国土局经验,所有涉及软环境工作相关部门,不论是厅内厅外的,都做到一天四次指纹打卡,悬挂出勤公示板,标明在岗、病事假或在外工作。

  2、实行“AB”岗承接制度。在同一工作岗位至少明确“A”和“B”两个责任人,确保上班期间前来办事人员不空跑、工作不脱节。对不设“AB”岗或“AB”岗设置不全的审批办,对“AB”岗上失职的责任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强化软环境整治和建设的高位运作

  (一)实行重大问题直报制度。责任分解后各工作小组、软环境办掌握的重要情况直报市软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作出批示。

  (二)软环境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召集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门听取工作组牵头部门领导汇报和发生问题部门领导的汇报。

  中共公主岭市委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31日

  • ( 责任编辑: )

    最佳分辨率 : 1920*1080 1440*900 1366*768

    主办单位: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西公主大街2199号

    邮编:136100  联系电话:0434-6561660  传真:0434-6223110  标识码:2203810013

    电子邮箱:gongzhulingshi@126.com  吉ICP备2021004311号  吉公网安备 220381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