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政发〔2017〕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公主岭市“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已经市政府2017年第9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贯彻执行。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公主岭市“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为进一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发展生态经济,建立并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1〕11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充分认识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是《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也是促进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林业政策,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措施,对于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执行工作,确保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实现。
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目标责任
(一)全市主要目标:
1.“十三五”末期全市林地保有量由2015年的3.8万公顷增加到4.8万公顷。
2.“十三五”末期全市森林保有量由2015年的2.4万
公顷增加到4万公顷。
3.“十三五”末期全市森林总蓄积量由2015年的336万立方米增加到413万立方米。
4.“十三五”末期全市森林覆盖率由2015年的5.7%增加到9.7%。
5.“十三五”期间全市每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7万立方米。按照森林资源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原则,森林采伐总消耗量不突破省、市下达的采伐限额指标及木材生产计划。
6.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病虫害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 7%以上,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二)将上述目标进行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并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等作为乡(镇)政府、国有林场年度考核内容,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和一把手负责制,并严格考核评比,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问责。
三、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要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成立《公主岭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志刚 市长
副组长:张 明 常务副市长
冯 翘 副市长
成 员:祁洪俊 市林业局局长
王殿泉 市发改局局长
吴 涛 市财政局局长
许景和 市编办主任
杨屹巍 市农业局局长
朱勤富 市水利局局长
金玉庆 市国土局局长
杨永安 市公安局政委
各乡镇长、涉农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祁洪俊同志兼任。负责全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规划、管理、指导、协调;负责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督查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营林抚育管理。采取重点工程带动,宜林地、荒山、荒地、林辅用地、田间空地及废弃地绿化造林,末成林地成林,封山育林等措施,确保有林地面积稳步增加,森林覆盖率有所提高。不断加大中幼龄林抚育和低效林的改造力度,加快构建营林造林管理体系。
(三)加强林地林权管理。通过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
占用林地、回收林地等措施,减少林地逆转流失数量,确保实现“十三五”林地保有量目标。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林木采伐手续。依法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加强窗口建设和服务。
(四)加强森林采伐管理。森林采伐必须实行限额和凭证采伐管理。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必须按市政府下达的采伐分配数执行,确保林木生长量大于采伐量。要通过收取还林保证金等多种手段,确保采伐更新还林工作能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五)加强林业执法监督。要建立护林员巡护制度,加强辖区内森林资源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各种林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林业案件,同时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六)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数据库,建立和更新森林资源档案,构建较为完备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提高监测水平,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促进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助推经济发展。
(七)加强防火和病虫害防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坚持预防为主,多措并举,排查隐患,控制火空发生。认真制订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方案,适时进行普查,准确掌握病虫害发生动态,积极防治。
附件:各乡镇、国有林场“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 任务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