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政办发〔2017〕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推进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合作框架协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推进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合作框架协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医药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6〕10号)和《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公政发〔2016〕52号)等要求,结合《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和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签订的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六位一体”总体发展思路,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切实加强我市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市中医药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中医药更加深入广泛地参与我市“健康城市”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为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型经验。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健康城市”建设中得以充分发挥,城区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得到全面加强,中医医疗圈、养生保健服务圈、养生保健知识宣传圈、健康运动圈初步形成。一是市中医院建成三级医院,形成集中医医疗、保健、康复、健康管理为一体的新型服务模式,为社会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建成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实现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融合。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健康养老服务;二是辖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成中医药文化浓郁的“国医堂”;三是建成以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为成员的中医医疗联合体,建立老年病(慢病)中医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四是逐步推广以中医为主的家庭医生服务模式,探索医保、农合等补偿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向家庭式病房延伸的可行性。五是通过推进我市中医医疗机构与省内三级中医医疗机构重点专科深入合作,和向优秀中医与国医大师、国家、省内名医拜师学习,培养高端中医人才,从而带动全市重点专科发展;六是打造一个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在全市主要休闲运动场所植入固化中医药养生文化元素,提升健康养生文化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中医医疗圈。
1.加强市中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一是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到2020年形成一批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治疗效果确切、区域内有一定影响的重点专科和优势病种,初步形成以中医为主,中医+西医+康复+健康管理的新型服务模式。(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负责经费投入;实施单位:市中医院。)
二是推进市中医院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项目建设。开展老年人重大疾病、慢病健康管理和干预,形成急性期救治为主、恢复期康复为主、临床治愈期养生保健为主,以及包括临终关怀在内的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为区域内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养老机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等提供技术支撑。(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负责配套经费投入,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养老机构开展中医诊疗、康复、保健服务;实施单位:市中医院。)
2.加强其他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推动市中心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药工作快速发展。通过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加强学科之间、中西医之间、科室之间互联互通,形成优势互补的会诊制度和多专业联合查房制度。到2017年底市中心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建成“国医堂”。(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负责经费投入;实施单位:市中心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十三五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我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建成中医馆。2017年再建3家中医馆(黑林子、十屋、双榆树卫生院),其余没有建成中医馆的7家乡镇卫生院于2018年至2019年将陆续建成中医馆。(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实施单位:黑林子、十屋、双榆树卫生院。)
3.成立“中医医疗联合体”,促进中医药优势资源合理流动。
一是建立“公主岭市中医医疗联合体”。为优化中医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全市中医药服务整体能力和水平,2017年推动成立以二级以上中医疗机构为主体,35家基层医疗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公主岭市中医医疗联合体”。以平等互利、资源共享、技术合作、分级诊疗、实现多赢为原则,在医疗技术支援、人员培训、双向转诊、制剂共享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相关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管理和使用;实施单位:市中医院为联合体主体单位、各基层医疗机构为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
二是继续推进以中医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在范家屯中心卫生院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将我市铁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列为试点单位。重点通过家庭医生服务模式+中医健康管理+互联网服务模式,探索在医保、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险部门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向家庭式病房延伸的可行性。(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负责经费投入,市人社局负责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机构医保门诊慢病和家庭病房补偿政策;实施单位:范家屯中心卫生院、铁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项目,完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圈。
一是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加强市中医院“治未病”科建设,提供规范的“治未病”服务,推进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维护和健康干预为一体的中医健康服务。鼓励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实施单位:市中医院。)
二是加强社会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管理。2017年起对全市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进行新一轮全面普查,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中医基础知识培训。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和《公主岭市中医养生保健示范单位基本标准》对全市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进行规范管理。2017年创建养生保健示范单位30家。(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和示范单位审核;实施单位: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普查摸底和宣传工作。)
(三)创新养生文化宣传模式,拓展中医知识宣传圈。
1.以居民社区为网格单位,开展“健康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定期组织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专家和公共卫生人员深入社区开展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宣讲老年病和慢病的中医药保健常识,指导老年人练习五禽戏、八段锦等。为有条件社区配备中医养生保健设备,帮助建立便民养生馆。(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创建“健康社区”,为健康社区创建提供活动地点、工作人员、组织辖区居民参与活动以及给予相关财力支持,市广电局负责对健康社区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市财政局负责经费支持;实施单位:市医学会。)
2.定期开展“中医养生功法展演活动”。依托我市太极拳、八极拳协会等社会健康运动组织,定期在我市新世纪广场、公园等公共休闲场所,举办“中医养生功法展演活动”免费开展中医养生功法施教活动,积极吸纳群众参与中医养生运动。同时推进国医国术进校园。(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城管局负责在公园和新世纪广场为“中医养生功法展演活动”提供场地和必要的支持,市教育局责将国医国术进校列入第二课堂并遴选试点学校和班级,市财政局负责经费支持,市广电局负责跟踪报道;实施单位:市医学会。)
3.打造“岭城中医”微信品牌。通过定期发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养生功法视频、特色诊疗技术和名老中医预约挂号等内容,把“岭城中医”真正办成老百姓日常养生离不开的微信平台。(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负责经费支持;实施单位:市医学会。)
4.加强固化中医文化宣传。在响铃公园、新世纪广场、河南广场等大型公共休闲场所,植入固化中医药养生文化元素,宣传群众喜闻乐见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建设中医养生文化主题公园。(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城管局负责在公共休闲场所植入中医药文化元素的必要协助,市财政局负责经费支持。)
(四)加强人才培养,助力中医药事业发展。
1.建立中医药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制定公主岭市2017年-2020年中医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引进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其中引进中医学科带头人5人以上,培训中医技术骨干20人以上。推动全市中医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方案、筛选中医骨干人员,协调省中医药管理局为人才培养提供平台;配合部门:市财政局负责经费支持。)
2.持续开展中医师承教育。推进“真中医”培养工程,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师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开展中医拜师和跟师学习活动。通过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解决基层中医药人才匮乏的问题,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负责经费投入;实施单位:市中医院负责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项目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证。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吉林省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共建领导小组,组长由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和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市长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主管市长和省中医局相关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市卫计局(中医药管理局)以及乡镇(街道政府)和各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中医药管理局。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推进共建工作。
2.明确分工。一是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给予公主岭市相关政策、项目及资金支持。二是公主岭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各项工作实施推进。
(二)强化资金支持。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收到预期效果,省中医药管理局、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将分别按照“框架协议”给予各项试点工作一定资金支持。
(三)加大考核力度,明确主体责任。方案对各项工作的任务目标、具体推进措施以及完成时限都已经明确,各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将所涉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加以落实。市政府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督导。
附件:1.吉林省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共建领导小组名单
2.公主岭市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重点任务分工明细表
3.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项目推进工作时限和任务分工明细表
附件
吉林省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共建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邱德亮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孙志刚 公主岭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孙淑芹 公主岭市副市长
安 媛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戴德兴 公主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吴 涛 公主岭市财政局局长
魏忠勋 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 璐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殿泉 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国军 公主岭市民政局局长
赵廷山 公主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郭铁民 公主岭市广电局局长
王玉江 公主岭市教育局局长
李树平 公主岭市文广新局局长
李文军 公主岭市东三街道党工委书记
孙新刚 公主岭市河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东鑫 公主岭市河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长宇 公主岭市岭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高巍 公主岭市岭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庆杰 公主岭市铁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中立 公主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李科学 公主岭市中医院院长
林子奇 公主岭市中心医院院长
王忠良 公主岭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赵玉轩 公主岭玉轩中医院院长
王 言 公主岭市医学会秘书长
张文学 公主岭市范家屯中心卫生院院长
朱焕涛 公主岭市铁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赵中立兼任。
二、工作职责及分工
吉林省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共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健康城市”合作框架协议各项工作,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有利于中医药参与“健康城市”的有利政策、措施及资金支持。
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从省级层面制定或协调出台相关政策。一是增加医保、新农合中医诊疗服务报销比例。协调相关部门,在医保、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险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向家庭式病房延伸的可行性。二是对公主岭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中医人才培养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其中公主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起草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的工作方案,协调调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街道办事处和发改、人社、财政、城管、民政、新闻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全面配合公主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医药管理局)推进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中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机制
实行吉林省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共建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联席会每季度听取共建领导小组关于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合作框架协议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到项目单位实际踏查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共建项目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中医药服务“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