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政办发〔2017〕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园区、集中工业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重点领域,主动做好“五公开”工作
(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及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将排污权交易、公立医院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林权交易等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在平台上统一发布。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发改局。
(二)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公主岭市岭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推进减税信息公开。做好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及促进创业创新、住房保障等政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集中发布和通过新媒体主动推送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
责任部门: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住建局。
(四)推动降费与收费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面向公众集中展示、实时更新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并享受政策红利。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牧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产品价格信息和供需平衡表。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创新等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局、市农经局。
(六)推进各部门权责清单公开。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开设意见建议在线反馈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过程,评价放权效果。
责任部门:市编办。
(七)推进行政执法的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要全覆盖,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依法依规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
责任部门:市法制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行政执法相关部门。
(八)推进各类事项梳理公开工作。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的市级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续责任监管清单等在网站集中发布。
责任部门:市编办、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九)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等。市财政局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完善政府债券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开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政府债务监督。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营改增改革举措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助推营改增改革全面落实到位。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推进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市政府重要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加大问题反馈典型和整改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审计结果公告后,相关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发挥审计结果在规范运行中的作用。
责任部门:市审计局。
(十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建立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做好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公开。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局。
(十二)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以社区为单位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责任部门:市卫计局。
(十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信息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性。做好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公开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推动推荐性地方标准全文公开。做好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发布公主岭市知名商标品牌信息,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推进消费市场运行情况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区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文广新局。
(十五)推进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在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和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公开基础上,科学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
责任部门:市国土局。
(十六)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棚户区改造等信息公开。深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按工程进度分阶段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并不断扩大建设信息的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保障性住房退出时要公开原保障对象姓名、所在建设项目名称、房户型和建筑面积等信息,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要及时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做好棚户区改造等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积极发布并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十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责任部门:市农经局。
(十八)做好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责任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九)推进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二十)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一)推进社保和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实际效果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及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公开就业创业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政策的公开。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责任部门:市社保局、市人社局。
(二十二)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二十三)推进国企国资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按月公开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结果,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指导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二十四)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围绕制造业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释惑和舆论引导。
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二十五)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完善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要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涉及的企业名单、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督促指导市属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开工作。
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中心、市安监局。
(二十六)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注重金融领域特别是资本市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意见征集、对外发布环节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发挥主要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市场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国资中心、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公主岭分行、市银监局、市互联网中心。
(二十七)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
(二十八)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房地产信贷和调控等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做好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加快建立我市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发布征地信息。
责任部门: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公主岭分行。
二、注重回应公众关切,做好解读回应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出台政策的部门在政策出台后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市政府及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1次。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各职能部门。
(二)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预期引导。
1.公开财政、金融、就业等经济发展领域政策的解读信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政府网站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公布,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市内外舆情的收集研判,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中的误导和不实信息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市互联网中心。
2.组织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我市社会关注的重要经济指标数据的解读信息,引导社会各方全面了解和掌握经济形势。
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3.及时公开规章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法制办。
(三)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要求,增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三、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市政务大厅的正规化建设。制定出台市政务大厅正规化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设施达标、体系建全、功能齐全、管理科学、高效便捷、群众满意的目标,不断加强大厅正规化建设。做到“五规范、四加强、一优化”(即进一步规范场所建设、规范业务进驻、规范人员进驻、规范审批和服务窗口布局、规范窗口的政务监督,加强大厅窗口的绩效管理与考核、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警务室建设、加强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优化服务运行)。
责任部门:市政务公开办、市法制办、市编办、市软环境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公主岭市岭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各进厅部门。
(二)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电子印章等技术支撑,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夯实“一张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实现部门、层级和地区间办事服务信息三方共享。通过后台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互认”和推进各部门的证照信息归集,实现前台服务事项的“能查、能用、能办”,支撑“一张网”跨部门协同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地区远程办理。统筹全市办事服务资源,加快构建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市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规范网上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以需求为导向,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公开上网,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最大限度降低办事成本,让网上服务真正惠及企业和群众。认真抓好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一张网”网上大厅功能。要通过“一张网”网上大厅集中公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建立动态机制,及时调整“一张网”内公开运行的各类事项。市编办对全市职权事项梳理确认后,各部门要按照清单目录及时对“一张网”内的政务服务事项及内容进行添加和调整。对已运行的审批事项要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缩减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做好网上大厅宣传工作。加强“一张网”利企便民的特点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创新传播方式和渠道,扩大“一张网”宣传范围,提升“一张网”使用率。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政务公开办、市工信局、各相关部门。
(三)统筹规划,不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组织完成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的摸底调查,根据我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现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安排,统筹推进市政务大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三级联动建设。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政务公开办、市编办、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各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四、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1.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普查,及时公开普查情况。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2.参照省政府模式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统一化和信息共享化。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政务公开办。
(二)切实发挥政府公报服务社会作用。适应互联网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加快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明确具体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各相关部门。
(三)加强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不断完善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同时,各部门还要在本部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信息查阅制度,配齐相关设备,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部门查阅点和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正常运行。
责任部门:市档案局、市文广新局。
(四)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各相关部门。
五、畅通渠道,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规范运行
畅通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提升回复效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做到有申请必回复,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在回复意见中说明理由,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在每条政府信息公开前都要严格执行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界定公开属性,坚决杜绝不予不经保密审查就公开的现象,保证每一条所公开的信息都经过信息保密审查,每个审查环节都要留痕,审查后的信息要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才可予以公开。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市政务大厅要在场所明显位置,集中展示本级政府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指南,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咨询电话等。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市保密局要做好对全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责任部门:市政务公开办、市保密局、各相关部门、各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六、加强领导,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一)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明确分管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做出人员调整,建立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的长效协调机制,并及时对外发布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信息。
责任部门:市政务公开办。
(二)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及监督检查工作。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落实政务公开业务工作经费,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强与新闻宣传及网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与主要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工作联络协作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工作,不断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
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三)强化政务公开教育和培训。
将政务公开课程纳入党校和初任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四)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年内要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传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公开政府信息前,政府及其部门的办公部门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各相关部门。
2.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年内要组织两次有针对性的检查调研,发现问题,研究措施,整改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要重点推进,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逐项落实。在全市范围内推出10个部门和单位作为政务公开示范单位,树立典型,带动工作。
责任部门:市政务公开办。
3.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及部门有关会议的制度。并在企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普通市民中选出20名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强化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政务公开办、各相关部门、各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已公开信息材料存档和统计工作。5月份,在全市开展一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各部门要将所公开信息依据的视频、稿件、照片、网站截图等内容做好存档备查,每月5日前统计上月信息公开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清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清单”加盖公章,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到市政务公开办。
责任部门:市政务公开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集中工业区)管委会。
(六)开展政务公开督查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提高分值权重,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动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问题不回应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群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大对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力度,通过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全市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分值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积极探索引进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对部门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打分。
责任部门:市政务公开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1.XXX(部门名称)(X月份)政务信息公开清单
2.XXX(部门名称)(X月份)依申请公开清单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