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政办发〔2018〕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公主岭市2018年秋季水源涵养林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公主岭市2018年秋季水源涵养林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辽河流域生态修复,提高全市森林质量,充分涵养水源,特制定《公主岭市2018年秋季水源涵养林建设实施方案》。本方案以保护辽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和现有资源为基础,以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为指导,以建设林业生态防护体系为重点,以巩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水源保护等项目建设成果,扩大东辽河生态体系建设范围为目的。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为依据,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实现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善水资源环境、增加全市森林保有量的目的。给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给百万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提供优质的生态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适地适树。在树种选择上,要依据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尽量栽植适宜当地的乡土树种,以利于成活和节约资金。
(二)乔灌结合。用乔灌结合的配置形式建设水源涵养林,能够尽快恢复和保护植被,形成上下连结的挡风屏障,增肥增效促进林木生长。
(三)生态、景观和社会效果相结合。水源涵养林建设在保证水土保持等基本功能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增强景观效果、增加社会效益等功能,促进森林旅游服务业发展。
(四)坚持质量第一、造管并重。要切实提高水源涵养林建设质量,让其尽早发挥生态效益。
三、建设任务
(一)实施范围。方案实施范围涉及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国有林总场。
(二)建设内容。方案总体建设目标10000亩。
1.实施东辽河源头区南部半山区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在东辽河源头区二十家子镇、龙山乡区域内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初步规划栽植樟子松和刺槐混交的生态林2000亩,增加新造林面积,加强中幼林抚育,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
2.实施东辽河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结合清收林地还林工程,在全市东辽河流域的20个乡镇(街道)和市国有林场,全面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规划栽植以乡土树种为主的水源涵养林7000亩。
3.实施卡伦水库水源地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在去年环保督察中所建设的78亩水源涵养示范林的基础上,在卡伦水库水源地周边黑林子镇、陶家屯镇、刘房子街道、朝阳坡镇初步规划建设水源涵养林700亩,栽种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功能良好的杨树、柳树和紫穗槐等混交林。
4.实施流域外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在东辽河流域外的范家屯镇、响水镇、大岭镇、永发乡规划建设水源涵养林300亩,主要栽植杨树、柳树和紫穗槐等混交林。
(三)建设时间。自2018年10月开始,到2018年末为止。
(四)任务分解。水源涵养林任务按照工程种类,各单位承担具体任务,详见附表。
四、建设标准
(一)种苗标准。苗木规格执行《吉林省营林生产技术系列标准》,造林苗木必须是二级以上、无失水、无损伤、无病虫害的优质苗木。
优良苗木一般表现在生根力旺盛和抗性强,移植和造林的成活率高,生长快。壮苗要具备以下条件:苗木粗壮而直,有一定高度,上下均匀,无超长现象,枝叶茂繁,色泽正常;根系发达,即有较多的侧根和须根,主根短而直,根系要有一定长度,根系长度对造林成活率和生长情况都有影响;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二)整地标准。造林前必须进行细致整地,以不增加水土流失为原则。坡地造林应沿等高线穴状整地,“品”字形布穴,穴间保留原有植被。整地规格因地形和树种而定,针叶树要小,阔叶树要大,坡度大时要小,坡度小时可大一些。
(三)造林标准。造林方式为人工植苗造林。要进行三次灌水,投苗前先把坑灌满水,待水全部渗入地下后,将苗木投放坑中,先填半坑土,轻轻向上提苗,以防窝根,栽植深度视苗木大小、苗木品种和苗龄型而定,再灌满水,待水渗下后再填满土,适时进行扶正踩实,修好水盘后,再浇一次透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大水漫灌。造林前要对苗木采用高效吸水剂进行蘸根处理,或把吸水剂用水稀释后,在苗木投入坑中填半坑土时浇入坑内。有条件的可以采用地膜覆盖,树干最好涂1m高的白灰,以防病虫害及日灼发生。
(四)抚育管护标准。
1.幼林抚育。幼林抚育主要是通过松土、除草、除蘖、培土、修枝、灌溉等,促进幼林生长。幼林抚育要适时,一般连续抚育2-3年,每年1-2次。一些技术要求较高的树种,在修剪前要经过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后方可进行。
2.补植。由于各种原因会造成一部分幼树死亡,为使林木分布均匀,应在造林后第二年春进行补植工作,补植苗木应用大苗,栽后浇水,确保补植后林木生长整齐。
3.管护。搞好林木管护是确保造林成功的关键,“三分造,七分管”,充分说明管护的重要性。在造林前必须制定好管护措施,选好护林员。护林员要推选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热爱林业事业且身体健康的人担任。造林后立即上岗,并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五、实施步骤
(一)造林地块的落实和设计阶段。从现在起至10月15日,各单位对水源涵养林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按照承担的工作任务,把造林地落实到具体的村、屯、地块及责任人,做好造林设计并报送至市林业局。
(二)造林前准备工作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做好造林前的准备工作。要保证植树苗木到位、造林资金到位、植树人员到位、机械设备到位,补植补造要选用同龄苗造林。
(三)植树造林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0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迅速掀起植树造林高潮,全面完成造林任务。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负责,深入造林一线,对每一块造林地要做好造林监督、指导工作,杜绝违反造林技术规程的现象发生。市林业局要在造林阶段组织技术人员包保乡镇,进行全程技术指导和督促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各单位要全面展开自检自查工作,并将自查自检结果上报市林业局;11月21日在各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市里组织相关部门对造林地块进行全面核查验收,依据验收结果对各单位进行排位通报,评定优劣。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市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坚持高位运作、高位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按任务、按时限完成。工程涉及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密协作、精心施工,确保工程建设成功。
(二)政策保障。加强扶持引导和政策保障,培育龙头企业和组织合作经营,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到工程建设中来。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原则,坚决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林业工程,将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纳入其中,享受相关补贴。
(三)落实责任。乡镇政府和国有林场是造林主体,乡镇长和林场场长要对工程建设负全责,造林任务要从上到下层层落实,明确每块造林地的责任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合理的早安排、早部署,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涵养林建设工作作为各单位的主要任务。
(四)强化督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在涵养林建设各阶段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对于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阶段任务的、完成不好的,要分阶段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市林业局要继续实施由局长分片负责、机关干部深入造林现场的有效办法,跟踪检查植树造林质量,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植树造林结束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秋季水源涵养林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并且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