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公主岭市2021年民生行动计划》的通知

  公政办发〔2021〕4号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公主岭市2021年民生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公主岭市2021年民生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公主岭市2021年民生行动计划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实现公主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市委“1126”战略的重要举措,为持续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民生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为支撑,以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为动力,着眼百姓现实需求,以“突出热点性、注重便民性、秉持普惠性”为重点,全面推进百姓安居、环境治理、市政便民、饮食饮水、教育医疗和社会救助六大工程,努力实现产业富民、创业富民、项目富民、发展富民、增长富民,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活水平年年有提高,生活质量年年有改善,社会和谐年年有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问需于百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使确定的民生项目能够接地气、顺民心、得民意,又要统筹兼顾,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推进、部门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政府职责,优化民生服务,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参与民生事业的建设。
  (三)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把百姓身边的事、家门口的事作为政府的大事,尽心竭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又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使改善民生的力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坚持政府投资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做好民生项目基础产业布局,继续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力度,又要构建起国省投资、政府投入、企业自筹、市场化运作和民间资本进入的融资模式。
  三、主要任务
  2021年,全市民生项目建设主要围绕七个方面展开。
  (一)推进百姓安居工程,使群众居住条件更加舒适。
  1.完成1159户棚户区改造。
  2.改造老旧小区28个。
  3.升级改造城区供水老旧管网,彻底解决跑冒滴漏问题。
  4.推动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发挥管廊综合效应。
  5.引进先进物业管理理念和高端物业管理企业,强化制度和机制建设,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二)推进环境治理工程,使群众生活环境更加优美。
  6.实施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抓好东辽河、新凯河污染综合治理,建设朝阳坡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突出抓好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全力抓好面源污染整治。做好黑土地保护工作,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整治力度。全面完成各类问题整改,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7.实施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开展“五清”,落实“五建”,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完成改厕15000户。加强林地保护,提高森林覆盖率,建设绿化美化示范村100个,创建省级美丽乡村5个、人居环境三A标准示范村6个,让“净起来、绿起来、美起来”三年目标两年实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街道和社区工作重心下移,实施城区微治理,广泛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努力实现居民自治。(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市直街道)
  9.加快垃圾填埋场科学封场、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固废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发电二期、中水回用、内河改造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10.采取强有力措施治理违规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城区烧纸、沿街叫卖、噪声宣传、乱停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钉地锁地桩、宠物乱遛乱泄等顽疾,还城市和百姓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空间。(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11.深入实施“大拆违”行动,确保年内拆除违建3万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12.完成城市绿道建设,打造精品街路。(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13.打造火炬村和双桥村两个美丽乡村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城乡建设工程,使群众享受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14.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启动中心医院迁址和新传染病医院建设,完成新中医院建设。(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15.加快实施城市重要出口停车场、“三馆”停车场、学思园、运动公园、植物园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16.启动639立交桥建设,推动“八路四桥”建设。(牵头单位:岭富集团、市住建局)
  17.启动教育园区建设;推动“三馆”全面投入使用;加快胜利小学建设,确保年内使用。(牵头单位:岭富集团)
  18.启动文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启动铁北中东铁路文化一条街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
  19.完成幼儿园、中小学布局和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市区学校布局调整,加快一中老校区改造,完成六中迁入,办成完全中学;推动站前小学原址少年宫建设;推动长春市十一高在范家屯办学,启动范家屯镇幼儿园新建项目。(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0.扶持华生商贸综合体运营发展,加快荣超购物新天地项目建设,推动万达商贸综合体和希尔顿大酒店签约落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21.完成农村“四好公路”改造300公里、通屯硬化路1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四)推进民生保障工程,促进社会事业良好发展。
  22.深入实施稳就业、保就业工程,持续提升职业能力,推动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落地运营。(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3.做好贫困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信息筛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24.切实做好医保划转,统一长春公主岭医保待遇政策措施,实现公主岭市民在长春市区20家医院免转诊。(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25.实施农民增收专项行动。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多措并举发展扶贫产业,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稳定政策性收益,扩大财产性收益,增加工资性收益,确保农民稳定增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五)实施简政提效工程,为群众提供更有便捷快速的政务服务。
  26.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为切入点,加快12345市长公开电话系统建设,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27.继续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审批程序,探索推动“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多证合一”。(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28.继续整合部门审批服务职能,坚决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29.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进市、乡、村政务服务三级联动。(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30.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数字公主岭”建设,推动“城市大脑”智慧化应用,努力实现营商环境数字化、平台化。(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31.加强社会保障,开展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强化乡镇街道管理服务职能。(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六)实施依法治市工程,打造优良过硬的营商环境。
  32.认真受理公职人员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信访举报,加大对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执纪监督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纠治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
  33.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大力整治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
  34.完善综合治税管理系统,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整治企业经营纳税非常行为,推动公平竞争。(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35.整合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职能,规范招投标管理,强化政府投资监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编办)
  (七)实施平安建设工程,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6.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37.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推广网格化服务,实行“三长”联动,打造精品社区;抓好智能安防小区创建,建成32个基础版智能安防小区,创建平安村屯。(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38.建立“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法院)
  39.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坚持做到与经济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成立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对独立的、能够调度和推动项目建设的民生工作机构,创新市直部门之间、市镇两级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民生行动计划的有效落实和推进。
  (二)实施专项推进。各责任主体要逐一制定实施民生项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推进措施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力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民生项目有序推进,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各责任部门要将常规工作与民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加大民生工作研究深度,拓展民生工作研究领域,强化民生工作项目谋划,为全市民生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三)落实责任考评。按照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张表格考到底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项研究,对号入座,做好细化分解,把任务量化到部门,细化到岗位,明确到人头,确保每项任务都有目标、有时限、有措施、有责任,一件一件落实到位。市政府督查室就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方式,充分展示民生工作成果,确保把民生行动计划宣传到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民生行动计划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激发广大群众作为民生工程的共建者、共享者、监督者的热情和干劲,努力营造全市上下关注民生、建设民生的良好舆论氛围。

 

  本通知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537116。 

  • (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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