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主岭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政办发〔202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公主岭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主岭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吉林省教育厅等十九部门印发的《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长春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巩固我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着力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顶层设计,扩大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覆盖面,力争2028年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
  1.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完成《公主岭市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编制工作,做好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按照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学校建设工作。建立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学校布局和学位供给机制,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学校规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2.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支持力度,推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配置各类教育教学设备,均衡改善城乡中小学办学条件,重点加强音乐与美术专用教室及实验室建设、教学与辅助用房建设、体育运动场馆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确保功能教室及网络多媒体教室数量充足,满足教育教学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3.推进数字教育转型。依托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加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优化教育信息化条件保障,整体推进数字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室数字化改造,加强区域内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教师数字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4.强化教育质量提升。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完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措施。推动老牌学校振兴,推动“大学区”升级为教育集团,深化义务教育“优质校+薄弱校、农村校”集团化办学改革,城乡结对助推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带动农村教育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5.均衡配置师资力量。以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为重点,加快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距。建立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职数区域统筹、动态管理机制,创新挖潜教师编制资源,根据班额、生源、师资结构等统筹调配教师,研究解决空编及长期聘用编外教师问题。补齐配足用好各学科专任教师,完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保障与激励机制,推动教师由城区学校、优质学校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确保县域内每年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加强教师培养管理。健全教师教育培养培训体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各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必修内容,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强化师德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7.落实教师待遇保障。大力推进教师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三)增强教育保障能力
  8.关爱保障特殊群体。构建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关爱行动,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促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推动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加强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营造包容接纳、平等友爱的融合教育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
  9.强化教育经费保障。完善各类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照规定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资金。规范学校经费使用及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0.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校园安防建设“五个100%”。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
  11.提高社会满意认可。加强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解读,加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教育公平及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等情况的综合宣传,统一相关部门、校长教师及社会各界思想认识,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四)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12.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系统构建义务教育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教联体建设。积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全面提升学校德育工作实效性,指导各校凝练学校办学理念,打造与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相匹配的“一训三风”(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积极建设富有特色的班级育人文化,营造和谐融洽的育人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3.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五育”融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打造一批“大思政课”品牌,将思政课程有机融入各学科教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科学教育,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统筹各校开展“三节两会一联赛”活动(“三节”即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两会”即美术作品展示会、诗文朗诵会,“一联赛”即校园球类联赛)。加强学生近视防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艺术素质测评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综合实践活动,选定一批校内外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常态化开展校园劳动和家务劳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4.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开设校本课程。推进教学方式方法创新,探索单元整体教学,积极开展主题化、项目式学习等综合性教学活动。建立教学示范与帮扶机制,推动城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落实学校“双减”工作,不断提升学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5.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修订义务教育学校章程,完善执行和监督机制。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组织对学校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教职工参与机制及常态化运行机制。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确保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6.加强教育评价监测。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完善学生评价体系,引导全社会各方面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的片面办学行为,引导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机制,积极开展学科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反馈等工作,加强对监测结果的分析应用,及时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缩小校际差距。(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实施步骤
  按照县级推进、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县级推进阶段(2025年—2026年)。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推进工作管理机制。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推进工作。
  (二)县级自评阶段(2027年1月—6月)。开展县级自评,市教育局组织入校实地踏查,一校一案,梳理档案资料,撰写自评报告。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指标要求,摸清底数、查找不足,精准上报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写自评表。
  (三)市级复核阶段(2027年7—9月)。召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工作协调会,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撰写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履职情况报告,提供相关档案材料,形成政府汇报,接受长春市级实地复核。
  (四)省级评估阶段(2027年10—12月)。归纳梳理市级复核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全面做好迎接省级实地评估准备。省级督导评估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核查、意见反馈等。
  (五)国家认定阶段(2028年1月—12月)。根据省级督导评估反馈问题和建议,逐项落实整改。上传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至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系统,形成自评报告、完善各类申报材料,做好迎接国家认定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实施,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市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及时研究解决义务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难点堵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教育政策,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理念和工作措施的宣传解读。
  附件:1. 公主岭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责任分工表
    2. 公主岭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专班
 
附件1
公主岭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责任分工表

A级指标

B级指标

C级指标

责任分工

 

 

 

市教育局科室

相关配合部门

A1

资源

配置

B1

教师

队伍

C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人事科

 

 

 

C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C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B2

办学

条件

C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发展规划科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C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C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后勤管理中心

市财政局

 

 

C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A2

政府

保障

程度

B1

办学

条件

C8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发展规划科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

 

 

C9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发展规划科、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后勤管理中心

市住建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C10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后勤管理中心

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C11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发展规划科、教育科

 

 

 

C12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A2

政府

保障

程度

B2

教育

经费

C13 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财务审计科

市财政局

 

 

C14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C15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人事科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B3

教师

队伍

C16 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教师进修学校

 

 

 

C17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人事科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C18 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C19 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B4

教育

公平

C20 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教育科

市公安局

 

 

C21 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75%,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C22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教育科、民办教育科

市妇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A3

教育

质量

B1

教育普

及程度

C23 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教育科

 

 

 

C24 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市残联

 

B2

学校

管理

水平

C25 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法规科、信息中心

 

 

 

C26 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财务审计科

市财政局

 

 

C27 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信息中心

 

 

 

C28 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德育办

 

 

 

C29 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教育科德育办

 

 

 

C30 无过重课业负担。

教育科

 

 

B3

学业质量

与综合素质

C31 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教育督导室、教育科、教师进修学校

 

资格审查项

(底线要求)

教育系统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师德严重违规事件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事件:

学校安全科、人事科、机关纪委

市应急局、市公安局

 

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与招生入学挂钩,以违规考试等“掐尖”方式招生,设置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等;

教育科

 

 

出现“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未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要求、拖欠教师工资等突出问题,社会舆论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人事科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落实中央关于规范“督检考”和减轻教师负担要求不力,师生反映强烈;

各相关科室

 

 

提交的督导评估材料和数据不实、弄虚作假。

各相关科室

 

社会认可度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主要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行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其他群众。

机关党委、办公室、教育督导室、教育科、德育办、体卫艺科、教师进修学校

市委宣传部

 
附件2
公主岭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专班
  组 长: 王贺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副组长: 李云香 市委副书记、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冯 翘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冠辉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翠翠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董 华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杨诠湧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王志刚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曾 剑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白仁龙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成 员: 毕忠禹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建平 市委编办主任
       王 波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孟凡庭 市民政局局长
       鲍贵勇 市财政局局长
       杜文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万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新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孔令哲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于连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庆杰 市妇联主席
       于建生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赵光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统筹规划、协调、督促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推进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该工作专班不属于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白仁龙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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