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速度 见实效 促发展——省软环境办解读《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

  “打造宽松、优越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保障。近期,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作为突出发展民营经济重要条件,表明了省委、省政府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决心和态度,为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建设好软环境的信心和决心。”日前,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成员邱大明详细解读了我省今后软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中的一系列重要举措。

  邱大明说,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一直都是软环境工作的重点。当前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相关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落后;对民营经济的关注度不足;制度建设不完善,落实不到位;法治意识淡薄;工作作风还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今后需要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在谈到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软环境整治和建设将采取的具体措施时,邱大明说:“我们将以‘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度、软环境整治和建设见实效’为实践主题,以‘改、清、督、查’为重点内容,以‘大走访、大宣传、大整改’为落实载体,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实效,努力打造服务优、效率快、司法公正、执法规范、政府诚信度高、企业负担轻的发展环境。”

  邱大明还详细阐述了“改、清、督、查”的具体内容。

  改,是指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是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各个环节办理时限、具体操作程序、救济措施等内容。建立健全首办负责、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清,是指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清理涉企乱罚款、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规范涉企检查,除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事项的检查外,其它涉企检查一律经同级法制部门审核,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联合开展的一律联合开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已经省政府批准裁量细化标准的,按细化标准执行,未细化的按最低标准执行。实行执法权和处罚权相分离,执法人员对企业违规问题确须处罚的,须报本级案审会或领导班子确定。

  督,是指加强对省委、省政府有关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落实到位。要监督政策的连续性,前任政府未履行完的义务后任政府要继续履行,前任政府许下的合法承诺、签下的有效合同,后任政府都要兑现和执行,做到“新官必须理旧账”。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创新开展群众评议软环境工作,继续推行“大走访、大整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和加强软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倾听企业的呼声,对提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取得实效。

  查,是指查办案件。完善涉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畅通涉软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及明察暗访“五位一体”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涉软投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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