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件解读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吉林省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吉司办发〔2020〕20号) 的指示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过系统清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1件,对4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2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拟修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此次结果公布后,重新计算规范性文件五年有效期,凡未被列入本次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的,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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