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公主岭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解读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公主岭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解读

 

  文件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开展此项工作。
  开展此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指导、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原则,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加快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规范体系,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进行科学规范引导,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语言交流、情感认知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2020年底前,试点建立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机构。到2025年,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指导、资格准入、保障措施和监督体系基本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育龄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此项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发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教育和健康指导、实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制度、实行托育服务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建立用地优先保障机制、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和培训、严格落实优惠保障政策、明确监督管理责任、实施等级评价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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