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公主岭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解读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公主岭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解读

 

  文件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方案。
  开展此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以全国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梳理公开事项,编制标准目录,发布事项信息,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办事服务事项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

  该项工作完成后,2020年12月底前,全市编制完成政府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事项信息,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完善。2021年12月底前,对照国务院部门确定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省政府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工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再提升。2022年12月底前,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有效衔接。2023年,基本建成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公开内容覆盖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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