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公主岭市城镇基准地价期日修正系数的通知》(公政发【2022】4号)(以下简称期日修正系数通知)的有关政策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期日修正系数通知》的背景和必要性、依据及过程。
公布基准地价期日修正系数的意义。
为加强政府对土地资产的管理,调控土地市场价格,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对城区及重点建制镇制定了基准地价期日修正系数。期日修正系数对确定招拍挂出让底价及宗地地价评估提供重要参考,及时公布期日修正系数十分必要。
(二)起草的依据
1、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601-2021);
2、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
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公主岭市城镇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的通知》(公政发[2016]44);
(三)起草的过程
依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中基准价更新中规定:为保证基准价成果的现势性,在影响自然资源价格的市场环境或利用条件发生变化时可更新自然资源基准价,基准价更新工作应视自然资源的市场情况和政府管理需求动态开展之规定,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基准地价期日修正系数的制定工作。
现行基准地的估价时点为2015年10月8日至今已有六年的时间,其价格已失去对市场价格的指导作用,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城区、范家屯镇、大岭镇、响水镇市场价格变化较大基准地价期日修正系数进行了测算,自然资源局召开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经局内部法制机构初审,由自然资源局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确认合法,已履行了相关程序,最终成果现全部完成。
(四)基准地价期日系数制定的主要内容:
本轮基准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基准日确定为2021年7月31日,容积率商业用地为2.0、住宅用地为1.8。
调整范围包括公主岭市城区、范家屯镇、大岭镇、响水镇;用途包括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和政府纯收益期日修正系数,对现行工业用地价格不作调整,对商服、住宅、工业用地级别范围不作调整。
分管副市长王殿泉召开专题会议对此事项进行研究部署,该情况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达成一致,并通过了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填写了《未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说明》。
(五)主要特点
与2016年地价内涵相比,乡镇整体上平均容积率提高,基础设施水平更完善。2016年范家屯镇商服和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8,大岭镇和响水镇商服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5,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2021年基准地价更新中商服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0,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8。2016年各建制镇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和宗地内场地平整;2021年基准地价更新中范家屯镇、大岭镇和响水镇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宗地外“七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燃气、通热力)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期日修正系数通知》调整了原来不合理的地价水平,显化了土地资产,提高了财政收入,强政府对土地资产的管理,调控土地市场价格,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证土地价格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