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0年9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20〕13号)文件,要求市、县级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二、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供水保障和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农村供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供水困难,保障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七部分: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部分 预防与预警。
第四部分 应急响应。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第六部分 后期处置。
第七部分 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