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公主岭市城镇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经2024年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5月17日印发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基准地价更新的意义和起草过程
(一)基准地价更新的意义
为加强政府对土地资产的管理,调控土地市场价格,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依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号)文件规定,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基准地价更新的制定工作,对城区及全市乡镇基准地价进行更新。基准地价对确定招拍挂出让底价及宗地地价评估提供重要参考,及时公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十分必要。
(二)基准地价更新制定过程
我市现行公布的基准地价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至今已有六年的时间,其价格已失去对市场的指导作用,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对全市城镇基准地价进行更新制定工作,初步成果经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听证会研究讨论并修改后报主管副市长审阅,更新成果已完成听证程序;同时通过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验收,并上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规划院地价所审议,现已全部完成。
二、主要内容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确定为2023年1月1日,城区容积率商业用地为2.0、住宅用地为2.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1.2、工业用地为1.0。各乡镇商业住宅容积率为2.0-1.5,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容积率区间为1.0-0.8之间。
调整范围包括公主岭市城区和各乡镇所在地,用途包括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的基准地价和政府纯收益标准,同时对土地级别进行调整,其中城区和范家屯镇采用分类定级,增加了繁华街道的路线价。城区、范家屯镇和大岭镇商住地价水平较上轮平均降幅20%,其他乡镇与同期宗地水平相当。
基准地价更新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达成一致,并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现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