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预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满足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增强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长春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市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对《公主岭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编制。
二、《应急预案》明确的目标
为整合公主岭市现有的各种专业消防机构、应急资源和信息渠道,建立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科学化、保障统筹化,从而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预案包含总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测、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附则以及火灾事故分级标准九个部分,明晰了了各相关部门在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应急职能,明确了应急的主体责任,完善公主岭市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体系等重要内容。
初审:刘如佳
复审:曲琦
终审:高镜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