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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0-08 11:25:00 | 来源:

公安监管非煤〔2014〕1号

十屋采油厂:

    按照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全省非煤矿山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方案》和公主岭市《全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春季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安全监管局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全市非煤矿山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主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9日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化融合”、“三位一体”的安全监管格局,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2013年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及“回头看”工作成果,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我市只有十屋采油厂1户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吉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标准(试行)》认真开展检查,重点突出如下内容:

    安全基础管理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资格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建设项目是否履行安全预评价备案;

    4.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是否齐全;

    5.工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是否建立和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作业过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作业井场、宿营地的选址和布局是否充分考虑地势、风向等自然因素和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并符合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安全要求;

    2.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井控管理制度;

    3.是否按设计要求安装井控装置,并按规定进行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

    4.钻井液加重材料、重泥浆和堵漏材料的储备是否满足相应要求。

    油气生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油气生产的各类井、站场总平面布置和生产工艺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

    2.油气计量、油气外输等油气处理生产现场和设备设施是否采取防火防爆、防超压、防雷击等安全措施;抽油机防护装置是否完整可靠;

    3.集输管道公共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长输管道安全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2013〕9号)规定的排查整治主要内容开展检查。

    三、工作步骤

    此次行动分二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2月1日至3月10日)。

    各非煤矿山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彻底治理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

    (二)检查验收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

    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公主岭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抽调专家,对本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情况进行逐户检查验收。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检查方案,按照“网格化”监管的思路,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市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企业自查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要及时给予警告、通报或者处罚。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相关企业要在2月20日前,上报本单位春季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3月8前上报企业自查情况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