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委办字〔2018〕42号
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
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吉安委〔2017〕1号)的要求和标准,由市安监局组织建设的。
截止目前公主岭市安全生产大监管平台已全部建设完成,现需完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数据信息和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数据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数据信息内容
(一)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参照《公主岭市安全生产大监管平台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信息采集表》填报信息,并于9月7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数据信息内容如下:
1.部门基本信息;
2.部门公务员信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公务员);
3.部门应急相关信息;
4.部门政策法规信息;
5.分控中心信息(建设分控中心的单位填报)。
(二)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负责通知并督促本地区、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与9月19日前,按要求完成数据信息完善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数据信息内容如下:
1.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
3.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点信息;
4.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许可信息;
5.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登记证书信息;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信息;
7.生产经营单位劳动者人员信息;
8.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信息;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会议信息;
10.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信息;
11.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演练信息;
12.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计划信息;
13.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记录信息;
14.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信息;
15.生产经营单位体检记录信息;
16.生产经营单位劳动者体检记录信息;
17.生产经营单位网格化信息。
二、完善数据信息操作流程
(一)生产经营单位平台的登陆地址;
http://122.142.74.136:13588/gzlsafety/qylogin.html
(二)生产经营单位平台登录页面下方有平台操作视频教程及获取经纬度定位的工具;
(三)生产经营单位通过自学平台操作视频教程,完善数据信息;
(四)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负责告知本地、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平台的用户名及登录密码;
(五)请各生产经营单位添加QQ群号:632532035,在完善数据信息过程中如有疑问便于行咨询。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
联 系 人:王 林 联系电话:0434-6250067
电子邮箱:2938283831@qq.com
附件:1.公主岭市安全生产大监管平台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信息采集表;
2.生产经营单位平台用户名密码清单。
公主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