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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通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2-11 13:24:00 | 来源:
公安委办字〔2018〕55号
各乡镇、街道、发改局、城市执法局、相关企业:
    现将《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通报的通知》(吉安委办〔2018〕1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请各乡镇、街道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业,发改局、城市执法局分别将本通知传达至长输管线企业和城镇燃气企业。
    附件: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通报的通知
公主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通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