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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方案

发表时间:2019-04-28 17:09:00 | 来源:
公安委办字〔2019〕20号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
    4月8日15时10分许,榆树市恩育乡幸福村前八家子屯路口发生一起幼儿园校车和面包车相撞交通事故,造成1名幼儿死亡。事故发生后,朝鲁书记、俊海省长相继作出重要批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校车安全事故,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吉安委办〔2019〕44号),从即日起全市集中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深刻吸取榆树“4.8”校车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深化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盯重点、抓关键,查隐患、强整改,补短板、保安全,持续推动落实校车安全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综合治理,全面夯实全市校车安全基础,坚决遏制校车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按照“逐人、逐车、逐企、逐校、逐路不放过”的原则,开展“拉网式”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五查五治”。
    (一)排查校车驾驶人资质情况。清查年审、交通违法、事故责任等情况,看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条件,是否熟悉运行路线的交通状况、气候条件、沿线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等情况,是否具备应对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驾驶能力,是否具备处置交通、汽车燃烧等突发事件应急能力,重点整治无驾驶证、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素养不高、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切实提高校车驾驶人安全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排查校车安全运行情况。看是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是否悬挂有效校车标牌,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否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重点整治“带病”运行、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安全设备不配套、随意变更行驶路线、超速、超员等问题,坚决取缔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小型面包车、低速厢式货车等“黑校车”,坚决打击非法营运和非法接送学生、幼儿等行为,杜绝违法违规和存在隐患的车辆驶出校门、驶入路面,切实打牢校车运行安全基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排查校车服务提供者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制度,是否落实“一车一档”台账、校车日常维护、跟车验车等要求,是否实施校车运行动态监管,是否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重点整治全员安全责任制不完善、监管制度流于形式、工作走过场、隐患不整治、风险管控不到位、应急处置简单化等问题,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排查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看是否做到学校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校车安全,是否制定完善校车安全接送方案,是否与校车企业签订校车安全乘坐教育,是否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是否加强学生乘车上下学管理、完善乘坐校车学生登记和交接等制度,是否加强自有校车和通勤车及驾驶员管理,重点整治学校安全责任“悬空”、安全教育形式主义、安全监管失察、安全措施失效等问题,切实提高学校学生全员安全素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排查校车运行道路安全情况。看是否完善校园周边、校车运行关键路段防冲撞、隔离护栏、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是否加强车辆超速等违法行为动态监控,是否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是否及时消除校车行经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四落实”,重点整治安全设施不配套、上下学拥堵和秩序混乱,危险路段安全防范不到位等问题,切实保障校车运行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相关要求。开展广泛性宣传发动,逐级动员部署,推动全市上下全面推进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二)全面推动阶段(5月-10月)。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全面排查校车安全问题隐患,摸清底数,内部公布,建立清单,登记造册。坚持边查边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等内容,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督导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分阶段、全覆盖开展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突出性、重点性问题,开展专题“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要全面总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梳理、固化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强化校车安全监管、深化校车安全整治、推进校车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定方案、落实分工、明确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监管职责,主动作为、强化协作、周密推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具体措施,全力推进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形成上下一体、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高效开展。
    (二)强化隐患清零。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持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动态跟踪督办,强力推动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严防出现盲区和空档。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拖延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集中挂牌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营运车辆等措施,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作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全面提高师生、员工、校车服务提供者、社会各界对校车安全的重视。要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曝光接送学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司机、随车管理人员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校车安全管理打牢坚实的基础。
    各有关部门要于6月20日前报送阶段进展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邵文明,联系电话:0434-6206855,手机:17519392020。
公主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