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政函〔2025〕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公主岭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主岭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实施方案》和省市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打破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育人资源壁垒,促进三方协同发力,有效解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教联体”是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核心目标,以学校为圆心、以区域为依托、以资源为连接纽带,推动家校社有效协同的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强化政府统筹协调,明确与学生健康成长、安全管护等育人相关的部门、学校、乡镇街道社区、家庭及社会资源单位的职责任务,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精准解决学生成长中的突出问题,搭建丰富多样的常态化育人平台和活动载体,为学生参与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社会实践、课后服务等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保障。力争使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全社会关心支持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工作保障
1.精心制定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协同育人工作制度,构建健全的家校社协同育人常态化机制,确保各项协同育人责任落实落地。
2.严格按照编制规定,足额配备学校教育教学、心理健康、校园安保等各类专业人员,为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搭建沟通桥梁
1.充分借助“互联网+”技术,搭建集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育人理念与方法交流及资源共享为一体的协同育人平台,促进三方信息及时互通,资源高效共享,实现协同育人。
2.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长开放日、家校社三方座谈会,聚焦学生教育问题共商良策。社区定期开展“亲子社区行”活动,增进家长与孩子、学校与社区之间的情感交流。
(三)落实学校教育
1.坚持“五育并举”方针,构建五育融合的课程和评价体系,将“五育”有机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实践课程,激发学生兴趣,挖掘学生潜能,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2.切实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备专业心理健康教师。定期面向学生和家长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设立心理咨询室,及时为学生提供一对一心理疏导服务。
3.委托专业机构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全面了解和评估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筛查出红色、黄色预警的学生采取分级预警和干预措施,并建立学生档案,及时化解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四)强化家庭教育
1.学校和社区定期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开展涵盖亲子沟通技巧、心理健康教育、学习方法指导等内容的家长专题培训,助力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掌握科学教育方法。
2.学校建立家长培训指导档案,针对孩子存在学习困难、心理问题等特殊需求的家庭,安排教师进行一对一上门家访或线上辅导,为家长提供个性化培训建议。
(五)整合社会资源
1.全面排查并掌握辖区内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企业等社会资源,建立详细的社会教育资源库,为学校和家庭提供资源参考选择。
2.推动学校与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定期组织学生到社会资源单位开展研学实践活动。鼓励企业为学生提供职业体验岗位,助力学生做好生涯规划。
三、工作举措
建立健全部门横向联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共育机制,全面落实吉林省家校社协同育人七项工程,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文化学习、艺术活动、科学素养养成、阅读和社会实践提供全方位保障。
(一)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增效工程
1.完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和学校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家庭教育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级家庭教育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加强队伍建设。组建由专职教师与兼职志愿者共同构成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团队,确保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师。
3.推进阵地建设。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100%全覆盖,社区家长学校覆盖率达到90%以上。聚焦亲子沟通、学习习惯培养、心理健康等主题,市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每学期组织至少一场“润心行动”家庭教育讲座,为家长提供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
(二)落实家访、家委会提质赋能工程
1.健全家访机制。建立校长带头、中层示范、班主任为主体、任课教师全员参与的家访工作机制,每学期通过电话、视频、入户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次覆盖全体学生的家访行动。对离异家庭、单亲家庭、随迁子女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特困学生家庭、残疾病患学生家庭等重点家访对象,建立“一生一策”家访档案,实现家访档案随学生档案流转。
2.健全沟通机制。建立班主任与家长“两个及时联系”机制,班主任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思想动态、学习状况和身心健康状况。出现家庭变故、家庭纠纷或发现学生心理波动、行为异常等特殊情况时,家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做到家校无缝连接,共同包容、引导并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危机高风险期。
3.优化家委会建设。全面组建学校、年级、班级等多层次家长委员会,完善家委会工作制度与评价体系,广泛收集家委会成员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家校共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落实青少年健康保障工程
1.加强健康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儿童青少年的健康管理,重点推进眼保健、心理保健、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提供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普及健康知识。学校(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普及营养健康、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等知识,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
3.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全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完成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培训。全市小学五六年级、初中及高中各年级每2周开设1节心理健康课。
4.实施心理危机干预。中小学校每学年组织开展一次学生心理筛查,制定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档案和台账,对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心理诊治部门。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依据严重程度,分别由学校领导、心理教师和班主任、学科教师包保。
(四)落实校园及周边安全守护工程
1.强化部门协作。市教育局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共享信息库,定期研究部署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配备专职安保人员,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确保校园内部安全无死角。
3.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学生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清理整顿校园周边违规经营场所及解决交通安全问题,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4.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市教育局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校园安全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联动处置,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五)落实学生社会实践蓄势工程
1.用好特色资源。统筹“五馆一中心”、烈士陵园、博物馆等红色资源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坤圣园生态农业园、双青湖、大龙山文化园等“大思政课”教育基地、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拓展校外教育空间。
2.丰富实践形式。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定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同时鼓励家长带领或支持子女参与社会实践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开放公共资源。推动“五馆一中心”、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少年宫、气象局、消防救援站等常态化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费开放。
(六)落实协同净化育人环境工程
1.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公主岭市融媒体中心和公主岭市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和优秀家庭教育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2.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加大对有害信息、网络游戏沉迷、不良网络行为的治理力度,持续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网络平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3.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加强对图书、音像等出版物的监管,清理整顿含有不良内容的出版物,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
4.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健全违规培训发现查处机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等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5.丰富优质文化供给。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作和推广寓教于乐的优秀儿童文化精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满足青少年精神文化需求。
(七)落实困境儿童关爱工程
1.加强部门协作。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共同关注困境儿童群体,打造适宜困境儿童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生态。
2.深化关爱行动。持续开展家风家训进校园等关爱主题活动,推动科学教育观念和方法的传播。深入实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关心关爱流动儿童。
3.培育社会组织。积极培育和孵化公益性社会组织,鼓励开展针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留守儿童和特殊家庭儿童等群体的公益性服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四、职责分工
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调动各类社会育人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一)相关部门
1.市教育局: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学校落实协同育人主导责任。与各相关部门、街道、社会资源单位协调联动,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2.市委宣传部:协调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健康育人良好氛围。
3.市网信办: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网络违法信息,督促网络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
4.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社区结合实际,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体育锻炼和假期管护等场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相关工作。
5.市科协:统筹辖区内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面向学校开放,协调配备科学副校长,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高学生科学素养。
6.市民政局: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
7.市文广旅局:推动辖区内的体育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体场所面向学生免费开放。引导社会创作寓教于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动优秀作品的普及推广。
8.市卫健局: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生健康监测机制,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普查、监测预警、咨询服务等工作,支持医务人员担任健康副校长,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9.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对学校周边持证及备案食品经营主体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进行联合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10.市住建局:会同市教育局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在技术、标准方面提供合规性支持。
11.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学校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定期指导学校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自救互救能力。
12.市委政法委: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司法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统筹推进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成政法系统协同育人合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
13.市人民法院:参与、配合、支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将法庭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4.市人民检察院:关注特殊困境未成年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预防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
15.市司法局: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6.市公安局:加强警校协同,联合市教育局开展护校安园、学生交通安全、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等专项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治理,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
17.市公安交警大队:优化警力配置,明确高峰勤务岗工作职责,保障学生上放学时段交通安全。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普及宣讲,依法依规对校车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18.市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市教育局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范学校消防设施配置。
19.团市委: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与社区团队组织联动,发挥团、队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凝聚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开展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思想引领活动。
20.市妇联:建设家庭教育指导站点,普及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1.市关工委:充分发挥“五老”在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优势作用,参与学校组织开展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公益活动。
(二)学校
1.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学校重要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家访、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密切与家长沟通联系,广泛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2.建立相对稳定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联合开发思政教育、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项目。
3.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学校文体场馆、图书馆等在周末、节假日期间有序面向学生开放。组织教师为社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三)家庭
1.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2.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注重培育子女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多陪伴多关爱,多引导多鼓励,多提醒多帮助,构建和谐亲子关系。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活动,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带领或鼓励子女开展体育锻炼、家务劳动、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引导子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四)乡镇街道社区
1.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加强资源、经费、场地、设施等条件保障。成立社区家长学校,提供多元化、多类型、菜单式家庭教育服务。
2.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符合年龄特点、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各类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体育锻炼和假期管护等场所。
3.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协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做好辍学未成年人排查统计工作。
(五)社会资源单位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结合场馆资源设计开发符合学生特点的课程和项目,为学校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提供条件保障。
2.体育场馆:为学校组织体育教学、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提供场地、设施设备、专业指导等方面支持。
3.文化场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少年宫、消防救援站等校外活动场所:设计开发内容丰富、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艺术和科普活动、展览项目、科学教育实践资源等,为学生校外活动提供支持与保障。
4.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眼保健、心理保健、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在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局指导下,与学校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为辖区内青少年儿童提供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
5.周边企业和相关社会资源单位:参与学校课程开发和课后服务,服务学生发展,确保活动公益性。
五、机制保障
“教联体”各工作主体应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家校社协同育人的主体责任,将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融入日常重点工作内容。市教育局与各工作主体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围绕学生在校内外学习生活的时间轴和空间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条件保障,汇聚“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协同育人合力,共同探讨、解决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新状况、新问题。市教育局组织各工作主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谋划推动协同育人工作,完善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政策保障,对“教联体”工作效果进行分析评估,指导各学校完善校级工作方案与机制并监督各项工作有效执行,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每学年结束时,“教联体”各工作主体需向市委教育工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视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报告要全面回顾本学年的各项任务,详细说明协同育人过程中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以及积累的经验。同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并依据实际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具体实施方案。市委教育工委对各主体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教联体”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将该报告作为下一阶段工作规划的重要参考,为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协同育人效果提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