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主岭市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为深入贯彻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政发〔2018〕15号)、公主岭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公政发〔2018〕42号),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治理取暖散煤为重点,以清洁能源替代为途径,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城乡居民供热清洁化,为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做出积极贡献。为大幅降低区域燃煤污染,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整体推进散煤污染整治,切实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突出“煤改生、煤改电”工作重点,促进公主岭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政发〔2018〕15号)文件要求及公主岭市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公主岭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开展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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