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公主岭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件解读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公主岭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件解读

 

  该项工作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设施农用地管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
  文件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市(州)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该项工作实施最严厉的责任追究。乡镇、开发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各乡镇、开发区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要将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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